北京普通道路深夜照明要“减亮”
摘要: 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外,深夜时普通道路的路面亮度要降低;遇雨、雪、雾等天气,所有道路应做到及时 开关 路灯。日前,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道路照明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以全面推进照明节 ...
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外,深夜时普通道路的路面亮度要降低;遇雨、雪、雾等天气,所有道路应做到及时开关路灯。日前,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道路照明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以全面推进照明节能环保工作,提升照明质量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道路照明的设计方案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节约能源。照明设施的外观设计首先要满足人的安全感、舒适感,造型须简洁,不能用景观照明替代功能照明。 意见规定,道路照明应环保为先。要选用可回收型灯具,不能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尽量减少照明射线对古建筑的破坏。在严格淘汰汞灯、白炽灯等低效照明产品的基础上,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对能耗超标设备责成产权单位限期整改。 另外,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外,在深夜可选择下列措施降低路面亮度(照度):采用双排、双光源灯具的,关闭一排或一只光源;更换成能在深夜降低光源功率的装置。 新建、改建道路的功能照明装灯率须达100%。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要实现道路照明控制的人性化、自动化和精细化,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开关灯时间,并根据天空亮度变化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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