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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砖”引发的一场官司 原告被告成“双赢”

2008-4-2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35| 评论: 0

简介:  2006年10月26日的报道《一堆“李鬼”玩残一块“砖”》( 详细内容 )有了新进展:21日,原告“镀金属抛晶砖”专利所有人陈满坚与被告H公司及另一家公司组成“中国镀金属抛釉陶瓷专利制品产业合作联盟”,这几天 ...
  2006年10月26日的报道《一堆“李鬼”玩残一块“砖”》( >>>详细内容)有了新进展:21日,原告“镀金属抛晶砖”专利所有人陈满坚与被告H公司及另一家公司组成“中国镀金属抛釉陶瓷专利制品产业合作联盟”,这几天正为共同维护专利权而紧急磋商。据称,目前佛山陶瓷市场上使用这一专利的厂商仍有三四十家。

  法官妙计令原告被告联手

  在2006年秋季广交会上,专利人陈满坚发现展厅上有十多家参展商侵犯其“镀金属抛晶砖”专利权,随即向广交会专利委员会投诉,后者马上勒令这十几家参展商撤展。

  随后,陈满坚将其中一家市场份额较大的H公司告上法庭。2005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H公司侵权,须赔偿原告陈满坚经济损失人民币48万元,H公司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了漫长的二审过程。然而市场等不得,对原告和被告来说,把大量精力放在官司上论输赢,损失最大的是两家公司在市场上的利益。于是广东省高院承办法官巧妙地采取了背对背调解:对被告而言,通过多年努力建起的企业可能因官司败诉而面临困境;对原告而言,在专利有效期限内希望能实现最大市场利益回报,然而毕竟自己企业的财力有限。原告与被告开始了接触,最终同意结盟。今年2月,广东省高院民事调解书中将结盟的目标方式等一并写入,使“民事调解书”成了原告被告的“结盟书”。

  三十多家仿造结盟只三家

  原告被告“集体维权”,是广东省高院民事调解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前天是佛山陶瓷国际展的最后一天,在展场中国陶瓷城的楼上楼下,记者看到展示“镀金属抛晶砖”的就有十个厂家,而实际上此类厂商在佛山有30多家,而于前一天成立的此项专利合作联盟参与厂家加上原告被告只有三家。

  陈满坚说,在“联盟”成立之前,他们也曾找到其他生产“镀金属抛晶砖”的厂商,但他们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入盟。据介绍,入盟的每个会员每年要交20万元入盟费,其中一半为专利人所有,另一半作为经费由联盟常务理事会支配。

  昨天,也是联盟成立的第三天,联盟的三个会员坐在一起,商讨下一步的维权事宜。

  结盟不可能造成垄断价格

  据介绍,2004年“镀金属抛晶砖”首次面市时,价格达到1000元/平方米,但不久市场上就出现了大量的仿冒品,价格一路狂跌至300元/平方米。前不久在俄罗斯举行的陶瓷展上,俄罗斯商人在中国境内批发的同类产品,在俄市场上的卖价是佛山的20倍。

  佛山市陶瓷协会一位人士称,在佛山陶瓷市场,只要有一种新的陶瓷工艺出现并畅销,马上就会有数十家厂商跟风仿造。他说,佛山建筑陶瓷占有国际市场的一半销售量,但出口价格低廉,超额利润都被国外进口商赚去了,“更为可怕的是,久而久之,就很少有企业愿意投入进行工艺研发和品牌建设。”

  在广东省高院的调解书中,写明了联盟的目的:“协调最低卖价,杜绝恶性竞争”、“以知识产权提升产品价值,进而打造企业品牌”。在成立的“联盟章程”中,也把规范市场价格作为联盟的重要工作内容。

  但也有消费者提出:随着联盟的扩大,会不会在市场上形成价格垄断,以致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专利合作联盟秘书长傅世庄称,联盟将来可能制定市场最低限价。一种工艺产品如果价格过高,也会失去市场竞争力,凭单一的工艺产品在市场上获取超额的垄断利润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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