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新规将执行 处理建筑垃圾须办证
简介:从6月1日起,南宁市将正式执行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不按此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将由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实施查处。 据悉,目前南宁市环卫处已完成建筑垃圾管理、处置审批以及 ...
从6月1日起,南宁市将正式执行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不按此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将由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实施查处。 据悉,目前南宁市环卫处已完成建筑垃圾管理、处置审批以及消纳场所的设置等准备工作。为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南宁市环卫处还专门成立了建筑渣土管理所,负责对南宁市的建筑垃圾处置进行审批等管理项目。南宁市环卫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从6月1日起,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就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这也意味着,即使是工地自己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不能进行擅自运输处理。需要运输建筑垃圾的,要办理B证;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则必须办理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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