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建筑论坛
建筑圈子
2008-1-1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54| 评论: 0
私房装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新开工及尚未完工的装修工程,由业主负责向从事装修工程的纳税人扣缴。凡对市区和县(市)城范围的私房(包括住宅与经营性用房)及福州范围内的别墅进行装修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房屋装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