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建设标准如何适应市场
简介:1988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适当地划分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私人等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在基本建设方面,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根据这一变化,建设标准也进行 ...
1988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适当地划分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私人等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在基本建设方面,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根据这一变化,建设标准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调整,使其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相协调;在内容上强化了指导性,使其更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根据建设标准既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服务,又指导项目的建设水平这个特点,在加入WTO后将怎样去应对呢?这里有一个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 一个项目建设标准,涉及的专业、行业、范围较多较广,不同行业的项目建设标准涉及的专业也很多。工程建设领域内广泛应用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以及在建设标准编制期间国家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及定额指标,建设标准或者是点或者是面都有可能涉及到。在这些涉及到的标准和规范中就包括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明令必须执行的条文,也包括了与国际标准等同或等效采用的条文。作为项目建设标准,虽然在标准的条文中没有明确划定哪一条是强制性条文,哪一条是与国际标准等同等效条文,但是它与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以工程建设的国家、行业、产品标准为编制内容的主要依据,具有符合我国国情的特色,又具有标准的“四性”。我国加入WTO后,工程建设领域内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更加规范,对项目建设的决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整体建设项目与国外先进国家同类项目的建设水平一致,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就是说,我国加入WTO后,在基本建设领域项目建设标准规范项目的建设行为,又具有我国自己特色,是符合国际标准化的大环境的。由此可见,建设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是间接的、隐含的。因此,加入WTO后的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重点应把握好标准内容的深度和范围,尽快提高适应能力。 比如,建设标准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提出,以往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投资估算指标,是以北京市当年或前一年的定额指标为参考,这样编制出来的估算指标远远高于某地工程的实际造价。这就是说,这一部分操作起来不方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价格起着越来越重要的调节市场的作用,采用市场调查的方式,确定投资估算指标,可以使指标更准确地反映当前市场价格和建设中的工程造价。估算指标这一部分内容如何规定,深度和范围如何把握,是一个需要思考和改进的方面。 1998年以后编制的建设标准,重点放在了国家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等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标准编制上。编制项目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国家急需的、在建的建设项目。从这一点看,建设标准为政府提供宏观服务的力度显得弱了。目前,我国有些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项目已有相关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根据这种情况,比照国家急需的重点建设项目,应理出相关项目的技术标准,再着手建设标准的立项和编制。这样,建设标准为政府提供宏观服务就从被动变为了主动。以《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为例,城市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建设标准已发布实施,对上海、广东、北京、天津等地正在建设的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在有关政策、技术、经济方面,在项目的建设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在建项目的发展规范有序,也使建设标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以说,在我国加入WTO之际这些建设标准的制定,在深度和范围方面率先进行有益的尝试。 综上所述,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实际上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它的每一次制定实施,每一次修订实施,都对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装备、配套设施、建筑标准在技术性、经济性、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规范性方面充实更先进,更符合我国国情,更能体现国际标准规则的内容。这正是建设标准不同于其他标准的深刻内涵之所在,也是建设标准能够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深刻内涵之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