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珠三角几何中心图谋经济中心
位于珠三角几何中心的南沙,因《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的正式发布,再次成为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焦点。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长朱小丹,广州市长陈建华,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介绍了国务院新批复的《规划》的有关情况。 朱小丹表示,《规划》的批复实施,标志着南沙新区的建设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于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引领珠三角地区乃至广东转型升级,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已升级为国家级新区的南沙新区正在向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看齐,寻找从珠三角几何中心发展成经济中心的新定位。 第六个国家级新区落户华南 9月初,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规划》,这标志着广州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兰州新区之后的我国第六个国家级新区。 据记者了解,国家级新区的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是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的,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同时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和创新探索。 尽管是第六个获得批复的国家级新区,但在广东看来,南沙新区是与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看齐的,是继这两个新区获得批复后,在国家东部沿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发展引擎地区建立的又一个重要的国家级新区。 范恒山指出,南沙新区是为提升东部沿海地区科学发展水平而设立的重要的国家级新区,承担着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推动珠三角地区发展转型,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大使命。南沙新区的活力在于大胆创新,竞争力在于错位发展。 “除了和一般功能区一样,国家鼓励其先行先试之外,我们还特别重视南沙新区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科技体制创新,推进粤、港、澳合作等方面开展一些先行先试工作和创造性的工作。”范恒山说。 从几何中心发展成经济中心 据记者了解,在南沙新区70公里的半径内,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核心城市全部被囊括在内。以100公里为半径,整个珠三角城市群都将被网络其中。 如何从地理的几何中心发展成珠三角地区乃至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南沙新区承载的不仅是光荣和梦想,还有更多的期待。 朱小丹在介绍南沙新区时表示,南沙地处珠三角地区的心脏地带,毗邻香港和澳门,基础条件优越,发展前景良好,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南沙新区开发列为粤、港、澳合作的重大项目。 “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南沙的开发建设。今年5月,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又将南沙新区列为广东转型升级的六个重大平台之首,写入省党代会报告。”朱小丹说。 广州市长陈建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州是南沙新区的建设主体,要把《规划》的贯彻实施列为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中之重,举全市之力做好实施工作,将南沙新区打造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伟大项目。建设南沙新区,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科学开发,从容建设;二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三是坚持立足当前,完善配套;四是坚持目标管理,特事特办。 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在谈到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时,朱小丹表示,《规划》在金融、与香港和澳门往来便利化、扩大对外开放、财税、土地管理、海洋管理、社会事业和管理服务等方面赋予了南沙新区多项先行先试的优惠条件,推动粤、港、澳三地全面对接,融合发展。 “下一步,广东将坚持科学开发、从容建设的理念,以深化与香港和澳门全面合作为主线,以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合作为动力,高起点、高标准统筹推进规划的实施,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任务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区域联动,强化法制保障,强化督促检查,全力以赴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为全面推动珠三角地区转型发展、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发挥更大作用。”朱小丹说,“南沙新区一定能建设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据记者了解,《规划》的规划期为2012年~2025年,发展目标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现在至2015年,这一阶段,南沙新区的空间结构、高端产业、基础设施、水乡生态体系要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要取得明显成效,起步区建设要初具规模,在探索粤、港、澳全面合作和新型城市化模式上要取得显着进展,要与香港和澳门展开更加紧密的合作,使往来更加便捷,人民生活品质要持续提升,形成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基本框架。第二阶段是2016年~2025年,这一阶段,南沙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重大跨越,基础设施体系要更趋完善,要建成以先进生产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高地和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中心,民生福利水平和宜居环境质量要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要显着增强,要建设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要在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针对上述两个阶段的结束年份即2015年和2025年,《规划》分别提出了结构性、质量性指标的量化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