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如何破解土地之殇
党的十八大把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外需趋缓的情况下,城镇化是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回调的压力之下,拉动经济、刺激消费将是新一届政府的首要任务。 现在新城镇化的概念炒的非常火热,但大家都习惯于把它跟房地产联系起来,这更多的是一种误解。城镇化最基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所有对新城镇化的设想和考量都必须建立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之上。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7月份在湖北省考察工作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一系列问题在下一步改革中要好好研究。由此可见,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性。
土地矛盾激化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主体应该是农民,农民有权利对土体进行开发处理,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土地问题上,农民根本没有发言权,更罔谈处置权。而现行土地管理方式所引发的问题都是需要重新审视和亟需解决的。 首先,是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率下降;第二,农村土地闲置状况比较严重,因为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加上农业收益很低,很多耕地存在荒废现象;第三,农地质量下降,影响粮食安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只是对耕地总量的控制,缺乏对耕地质量的保护。第四,就是土地财政问题。大量城市有一半到三分之二的城市建设资金都是来自于土地出让收入。 这其中,最令人棘手的是大量征地与被征地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越来越困难,由于补偿或者安置问题导致的群体事件逐渐突出。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城乡要素流动的需要,农民的农村承包地个宅基地的流转存在很大困难。 举个例子,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石洞村的1300余村民就因征地问题被迫面临流离失所的困境。他们控告乡政府领导不仅违规强占农民的耕地、殴打农民,还存有手续不全开矿建厂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石洞村位于河北省南部,武安市西部近三十公里的太行山区村庄,是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豫边区政府根据地老区,人民日报社及新华社旧址。石洞村遗有三十五处宋代、明代、清代古建筑文物,有很高的历史文物研究价值,在武安市文物局存有档案。 然而在乡、村两级“父母官”带头下,强征强拆村民民房,将村民的住宅推为平地、数处古建筑文物被毁变成一片废墟。据村民反映,乡、村干部采取先拆后建的手段,所谓“整体搬迁”,在没有任何批准占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强征村民140余亩耕地,先搬迁村小学,建小学占地20余亩耕地,其余土地全部荒废,杂草丛生。造成村民耕地大量毁坏,致村民耕地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村民逐级投诉如石沉大海。 无独有偶,武安市石洞乡史二庄村民投诉反映,乡领导大卖国土资源,拍卖耕地80亩。永诚铸业有限公司,原名东岗铁厂。厂址在史二庄村东,占地面积20余亩,当时签有合同,明文规定“如乙方不再占用土地,必须使所占土地恢复耕种”。而铁厂没有恢复耕种,反而被变为宅基地,划成车库抬价出卖,平均每处价格不等,有8万、5万、3万,共款60万左右,此事令史二庄官民矛盾激化。 还有,以村居搬迁土地开发为交易,与开发商交换建设办公大楼,后因资金超支严重而无法继续建设。眼下,投资800万元的山东省金乡县羊山镇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已沦为“烂尾楼”。该楼居然建在当地的基本农田上,涉嫌占用农民耕地、违规变更土地性质的问题,还存在征地补偿不到位的情形。(《人民日报》1月23日) 除了行政中心占用了20余亩基本农田之外,作为交换条件,当地政府还向“无偿”承建行政中心的开发商提供了包括80亩农田在内的两块土地。其后,因建设资金严重超支,行政中心遂成“烂尾”。不难看出,在羊山镇政府与开发商的来往交易中,其实只有一个筹码,那就是农民的土地。只是,这样依靠强占农田而推动的“城镇化”,注定不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