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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 福州核心区禁建现代建筑

2012-5-18 09:3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16|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福州市加大力度保护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    文化遗产核心区不得新建现代建筑   福州新闻网讯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的福州,目前留存5个相关文化遗产点,并正联手国内7个古港城市申 ...
  福州市加大力度保护“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
  文化遗产核心区不得新建现代建筑
  福州新闻网讯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的福州,目前留存5个相关文化遗产点,并正联手国内7个古港城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预备名单。记者17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州市将通过划定“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点保护核心区和缓冲区,防止文化遗产失修和遭受人为破坏。
  为切实做好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福州市要求有关区(市)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将“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
  据悉,目前福州市留存的“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涉及的文化遗产有:鼓楼区的恩赐琅琊郡王德政碑(闽王祠);仓山区的怀安窑址;马尾区的迥龙桥及邢港码头、东岐码头;长乐市的圣寿宝塔及天妃灵应之记碑;长乐市的登文道码头。
  目前,福州市正着手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要求,对上述文化遗产点划定文化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进行保护。同时,对申遗点周边的文化环境、历史景观及其他动态文化遗产进行整治修复,确保与“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点景观相协调。
  根据规定,在“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核心区内不得新建现代建筑,禁止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水土流失的设施,禁止进行任何损害或破坏“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资源的活动。在“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缓冲区内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修建房屋或者其他设施的,应符合保护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布局、规模、高度、造型、材料、色彩等与遗产和环境风貌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对不符合保护规划及其详细规划、污染环境或者有碍“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环境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清理、整改或依法限期拆除、搬迁。
  福州市还将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遗产范围内文物古迹的日常维护和保护修缮工作,完善安防设施建设,确保文化遗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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