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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历史街区改造的商业魅惑

2013-8-27 11:4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16| 评论: 0

简介:  在苏浙地带,有很多类似的历史街巷。每到梅雨季节,蒙蒙雨雾中,行人影影绰绰、渐行渐远,美得像一幅画卷。作为河姆渡文化发源地的浙江省宁波市就存在不少这样的巷子。   1986年被评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宁波, ...

  在苏浙地带,有很多类似的历史街巷。每到梅雨季节,蒙蒙雨雾中,行人影影绰绰、渐行渐远,美得像一幅画卷。作为“河姆渡文化”发源地的浙江省宁波市就存在不少这样的巷子。

  1986年被评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宁波,其下有八个历史文化街区,包括老外滩、秀水街、月湖、郁家巷、南塘河等。历史街巷中的很多历史建筑,刻印着历史的痕迹。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宁波这种传统的街巷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仿古建筑。有些文保建筑即使遗存,也存在修护不力、“被商业”的现状。令不少当地文保人士唏嘘不已。

  老街巷改造掏空灵魂

  今年春节前,作为当地政府重点打造的区块之一,宁波南塘河历史文化街区一期工程完工。旧时南塘河畔的“南门三市”,为宁波最古老、最繁荣的农贸市场,堪称甬上商贸文化的源头。

  当地媒体报道称,重新整修后的南塘河历史街区,将重拾旧景,重现百年老街韵味。其定位为,“集历史古迹、旅游观光、文化休闲、特色餐饮、百年老店、名优特及民俗特色于一体,体现宁波江南水乡城市特征的历史文化特色商业街区”。

  在当地文保人士袁勇的指引下,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新的南塘河老街街区,新建仿古建筑的一侧明显比文保单位和文保点一侧高出一截。

  “传统的江南民居比较低矮,房子里都有隔断,具备居住功能。但低矮的房子明显不符合商业开发的要求,于是这些房子中间的隔断都被打通,楼层被加高,外部的壳子是仿古建筑,走进去,就是实打实的现代装修,根本没有历史文化街区的感觉。”

  巡视一遭这条长达500米左右的街巷,记者发现这里全部变成店铺,且多数是一些传统的糕点铺、面店等,也有“涌上外婆桥”、“贴阁碧”等本地时尚餐馆,但是往来的游客并不多。

  宁波市收藏家协会成员之一程先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目前,宁波很多的仿古建筑都造得不伦不类。不仅仅是“南塘老街”,在宁波江北区的慈城,新建的仿古建筑有的是清代风格,有的是明代风格,也有的是民国风格,让人摸不清头脑。这些风格不一的仿古建筑只会造成后人对历史的误读,让他们错认为以前的古建筑就是这个样子的。

  看了宁波南塘河历史街区开发前后的对比照,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尹稚评价说:“它失去的是场所社会的精神和自组织行为的载体,植入的是非场所社会(如同外来物种)的浮华,和已形制化的行为定式,人的地方性和多样性没有了,历史街区不过是一具被寄生了与原生命无关的僵尸。”

  文保点未经审批便被拆

  与南塘河历史街区相比,宁波月湖历史文化街区的命运就更加悲剧一些。这个市级文保点曾出现未经审批受保护建筑就被拆的事件。

  法治周末记者在宁波市月湖历史街区镇明路边上的文保点盛宅看到,一处被水泥砖墙给围住的空地,空地上停了不少车子,俨然是一个停车场。西北角的一幢不起眼的三层楼即是盛宅。

  这座宅子的窗户都被水泥或砖墙封住,墙面残破,墙上偶有几个洞眼。顶楼前后有两处阳台,能依稀辨认出为瓶式水泥栏杆。绕着房子走了一圈,记者甚至没有发现文物保护点的牌子,只在其背面看到一块被水泥涂抹掉的四方形图案。

  据了解,2009年10月,当地媒体曾报道盛宅未经审批就遭遇到了强拆,被拆除的是围绕在三层楼边上的一组晚清建筑。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原址保护原则,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迁移、拆除。此外,《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管理条例》也规定,不得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点,造成文物保护点损毁的,根据损毁程度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不过,根据报道,当地文保部门对于盛宅被拆一事全然不知情。早在2009年5月,宁波市文保部门对盛宅进行了复查,并登记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上。但是,同年10月中旬,文保部门在对盛宅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属于此处文保点的建筑已消失了大半。

  媒体调查发现,拆房子的是当时的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他们解释:8月中旬老房子的居民迁出后,破烂王就开始进驻,拿走了不少东西。等到房管处的人发现时,该处不少房子已经倒塌,他们只好请人将老房子清理掉。

  房产处相关责任人表示,拆除盛宅是无奈之举,但也是获得了拆迁许可证的。

  文化人士袁勇说,盛宅所处地块是月湖历史街区的东区,目前月湖西区的改造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他担心,再拆下去,月湖西区的一些老建筑也逃脱不了盛宅的命运。

  在月湖西区,对古建筑、文物等颇有研究的程先生,指着一处砖墙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尽管这里的一些老建筑都有过修护,但非常粗糙。比如有些砖墙是用磨光机直接磨出来的,机器制造的痕迹太明显。“清代建筑,怎么会有机械设备呢?”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月湖西区部分地块中,应该保留35幢文保建筑,但目前只拆得剩下5幢。其中实际在修的只有三幢,分别是张家祠堂、屠氏别业、惠政巷民居。

  “再不修就晚了,梅雨季节来临后,会对这些建筑造成更大的破坏。”程先生等人痛心不已。

  文保建筑被姓“商”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筑类文物保护点因利用需要,可以进行合理的可恢复性装修和装饰,但不得改变文物原状、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文物建筑及附属文物的安全。”

  另外,“文物保护点改变用途的,应当报公布该文物保护点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不得改变文物原状和危害文物安全。”

  袁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合理的开发是允许的。但为了商业开发的需要,改变了原有的风格,本身就是一种破坏。”

  他带着记者来到了郁家巷历史街区,也就是如今的成熟商圈月湖盛园。

  据了解,月湖盛园有一幢漂亮的会客式庭院,叫做盛氏花厅。盛氏花厅是一处区级文保单位,系清代建筑,内有楼阁、假山、翠竹,还有一幢精巧雅致的亭子。

  如今的盛氏花厅被改造成了一间书房式会所。站在门外,能看到庭院内几盏大红灯笼高高悬挂,内部装修色调古朴。玻璃外墙、玻璃移门,让人一览无遗。

  袁勇介绍道:“本来这是一个亭子,如今被改造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玻璃式建筑。”

  在月湖盛园,记者看到被商业开发的文保建筑不止一处。比如,迁建的麻将发明人陈鱼门故居,如今是同仁堂药房。始建于唐朝、重修于民国的灵应庙,也是一幢区级文保单位,先后成了书店、书吧。

  袁勇告诉记者,月湖盛园原本历史建筑云集,为了商业开发的需要,很多历史建筑被拆毁,为地下停车场的开挖腾出空间。有些建筑如今重建了,比如前面所提到的盛氏花厅,有些建筑却再也看不到了。但即使是重建的建筑,也已经失去了其本来的价值。

  一般的历史街区,街巷蜿蜒曲折,狭小而幽静。但如今的月湖盛园,开辟了一条8米之宽的主干道,打破了原有的街巷格局。与此同时,这里还兴建了不少仿古建筑,青砖墙面上镶嵌着一间间明亮的玻璃窗,楼层被加高、拓宽等,成了饭馆、茶吧等餐饮休闲场所。

  “月湖盛园已经是一个商圈,没有原住居民了。”一名文保人士告诉记者,“传统的一种生活环境和状态,都是历史遗产的一部分。原住居民迁走了,历史的原真状态被损伤了,这是历史文化最致命的问题。文化遗产最核心的价值,就是它的原真状态必须保留下来。”

  前不久,有国内媒体报道一家名为波士顿国际设计集团的公司在北京、宁波等地参与历史街区的拆迁改造,包括:宁波郁家巷、南塘河历史街区。波士顿设计公司被指无视文保法规,在不得兴建扩建的建设地带拟建造与历史风貌相悖的超高二层楼。此外,这家公司还涉嫌作假。这些被文保人士痛斥为“破坏文物、违反文保法规”的行为背后巨大的驱动力,就是商业开发。

  文保建筑用作商业开发的现象在宁波十分普遍。早在三四年前,就有不少媒体报道宁波一处区级文保单位镇明岭庙被开发成美容院的事情。

  当时,宁波市文保所徐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先要保护文物主体,对漏、塌等情况进行抢救性修缮,其次才是合理利用。“市文物行政管理与业务部门会根据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对文物进行评级,天一阁、保国寺等特级文物当然会以保护为主,而对城隍庙、镇明岭庙这类相对普通的文物,则会被用于商业开发。”

  给历史建筑法律身份

  法治周末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自2006年,宁波市政府实施“中提升”战略以来,宁波老城区就开始了大拆大建。

  所谓“中提升”是指,宁波包括6个区的中心城区发展水平的提升,即创新城市发展模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建设品位,树立城市品牌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在此之中,历史街区的改造也是一项重点内容。

  国务院2006年在《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指出,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月湖、秀水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保持古城的传统风貌。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也在历史街区保护原则中明确指出:历史街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历史建筑、街区空间形态和自然环境的特色,还要保留其反映的各不相同的文化内涵,保护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但是,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都被一一突破。对此,关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呼吁越来越多,不少文保人士表示:“现代社会的发展不应以破坏历史文化作代价!”

  去年12月,留守在月湖西区的街坊们自发组织开了一场音乐会,地点就是在月湖西区被拆迁的废墟上。

  有消息透露,一个由宁波数名摄影家在月湖废墟上创作的摄影展览“城殇”即将展出。

  “不希望月湖重蹈覆辙,真的变成无人区。”采访最后,袁勇告诉记者,这也是他为什么把网名取为“月湖无人区”的真实意图。

  宁波一名大学建筑系老师在自己的论著中写道:“历史街区的更新是维持原来的功能还是重新定位于高品质的商务办公区,这是一个难题。不管这座老宅今后如何被开发利用,可以肯定的是无论作为茶馆、咖啡厅还是餐馆,它优雅的环境所具备的商业吸引力肯定不成问题的。但它永远失去了原有的文化特质,丧失了原来的场所精神。”

  这位老师指出,当前存在的一种矛盾是经营城市的手法与历史保护的矛盾。他透露,宁波这几年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方式,就是通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经营城市。城市可以通过城市经营的方式盈利,而且这个过程并不是遥遥无期的,这种经营城市的方式在江浙一带进行得很顺利,有媒体称:宁波等城市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筹措资金、运作土地,形成借机、借势、借财滚动发展的局面,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浙江省文物局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李新芳处长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总体工作原则是“风貌的完整,生活的延续”。但是,包括《文物保护法》在内,目前法律上对于历史街区里的历史建筑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历史建筑根本没有法律身份,因此对于这方面的保护就显得力不从心。

  李新芳说:“2012年我们希望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希望给历史建筑一个法律身份。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改善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些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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