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规划近日公示
记者从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根据市政府部署,备受关注的《汕头市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已完成规划编制并于近日在网上公示。按公示,该片园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规划定位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 据了解,本次规划范围为总部经济园区(一期),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 规划定位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集办公、商务、商业、研发、展销、会议、服务为一体的总部经济集聚区的组成部分。规划区由西向东划分为大型企业总部办公区、金融商贸区、潮商企业总部办公区三大功能分区,中间贯以中央景观廊。根据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区用地功能划分为4大类城市建设用地,分别是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 规划解读
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入驻 记者采访获悉,本次规划范围为总部经济园区(一期),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从规划范围看,充分体现了汕头构筑粤东大城市发展格局,高水平打造“一湾两岸”城市形态,加快建设珠港新城的决心。 “十二五”时期是汕头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按照构筑粤东大城市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快城市空间和功能战略性优化,高水平推进城市化建设,努力探索出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城市发展新模式,精心打造“一核多组团”的城市发展新格局,高水平打造“一湾两岸”城市形态。 据了解,随着今后珠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我市将启动建设珠港新城等一批总部经济集聚区,重点引进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中央直属企业、境内外大型潮人企业和粤东地区大型企业在我市建立区域总部,把汕头打造成为辐射粤东、闽西南和赣东南的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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