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作品 规划设计 查看内容

加强城乡环境治理 创建环境模范县

2013-8-27 11:2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9| 评论: 0

简介:四川省城乡治理照片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中)到合江视察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工程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作风工程和环境工程,事关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 ...


四川省城乡治理照片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中)到合江视察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工程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作风工程和环境工程,事关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根据四川省合江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合江县建设局迅速开展合江县城第二批风貌塑造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通过集中开展建筑工地乱象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乱象整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高的目标,促使合江县建筑施工现场工地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根治,使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上台阶、上档次,为合江县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打下坚实基础。

  集中开展建筑工地乱象整治

  为使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合江县成立了以县建设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参与的整治领导小组,并印发了《集中开展建筑工地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局共抽调10人成立两个督查工作组,对全县27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了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自查整改和督查组督促整改工地乱象140余起(处)。现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以促使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工地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根治,使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上台阶、上档次,为合江县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打下坚实基础。

  建筑工地乱象整治的范围包括合江县所有在建项目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施工现场。整治重点为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主要公路沿线乡镇规划区临公路在建施工现场。

  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弃土及建筑垃圾的处理。要求弃土、建筑垃圾需要进行处置的单位,在处置清运前必须向合江县城管局提出申请,获得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时,必须按合江县城管局审批中规定的线路、时间、倾倒地点进行清运,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要求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作业区及建筑楼层内做到工完场清。

  核查工地施工安全

  合江县要求有关单位在整治工地建筑垃圾集中清理的同时,注意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脚手架必须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建筑主体脚手架必须按规定上安全警示色,外侧应设置全封闭,完好无损的密目式安全网,除卸料平台外,严禁搭设其他影响观瞻的附着物。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独立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高挂低用。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一般限定在1.5米~2米。为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必须采取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施工作业面进行全封闭。楼梯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上红、白相间警示色,防护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电梯井口设置固定栅门,栅门网格间距不应大于15厘米,电梯井内每10米以内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施工现场地面入口处和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顶部材料应采用5厘米厚木板或相当于5厘米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四周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棚顶正面檐口敷设提示语或警示色标带,多层建筑防护棚与建筑物长度一般为4米以上,高层建筑为5米以上。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硬质材料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如是临街临道不得低于2.5米,如是城区管线及道路维修改造工地及材料堆场等其他部位则不得低于1.8米。围挡必须连续、坚固,警示标志醒目,装饰整齐美观。外墙面采用外墙涂料刷白,色泽一致,张贴建筑施工现场乱象整治,安全生产等宣传标语、宣传画或采用喷绘工艺制作,并做到随时损坏随时更换。

  施工现场出入口须设置防锈铁花或金属板式等整齐美观的大门,大门两侧设置美观大方且长不低于5.4米、高不低于1.3米的“一图五牌”,并必须标有醒目的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大门出入口应有门卫值班室,配备专职门卫员,并制定门卫制度,做好人员出入记录,切实发挥作用。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办公室要做到整洁美观,各种物品资料摆放整齐,各类管理制度牌上墙,并分类设置。各类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语,3000平方米以上工地要有安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工作细化责任到人

  合江县建设局要求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不能畏缩畏尾,要尽职尽责抓好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专人深入工地进驻现场,督促各项目部逐项抓工作落实,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凡在11月14日以后,各施工单位通过经自查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在限期整改的基础上,依法给予顶格经济处罚。在限期整改后仍然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一律停工整改,并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此基础上,对涉及的施工、监理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对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

  对在这次集中开展建筑工地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中,因工作不力,导致建筑工地乱象整治工作拖后腿,从而影响合江县争创全省环境优美县城评选涉及的相关人员,要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专项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被列入风貌包装街道的所有临街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及国家公务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所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

  在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搭建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限定在5天内自行申报和自行拆除,逾期未申报和自行拆除的按纪委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被列入今年风貌包装主要街道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各包联单位和社区组织对各包联地段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和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对在11月15日前无法拆除的,将基本情况报建设局,由合江县建设局牵头在11月30前对影响风貌包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实施拆除。

  12月1日~12月30日集中力量完成县城区内及主要公路沿线场镇其他临街、临路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其他区域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在2011年3月底前拆除完毕或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合江县还设置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曝光台,查出一起,拆除一起,曝光一起,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收藏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