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征民意
摘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指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交接;未成立 ...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指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交接;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授权的业主代表交接。全体业主可以委托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接,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交接。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交接义务、不按规定交接、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的,将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应急物业服务相关内容。规定住宅小区在无人管理、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由街道或乡镇组织提供应急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基本的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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