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通过
简介: 郑州市经适房建筑面积敲定,小套型70平方米以内,大套型90平方米以内。2月19日下午,郑州市政府举行第2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还明确了“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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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经适房建筑面积敲定,小套型70平方米以内,大套型90平方米以内。2月19日下午,郑州市政府举行第2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还明确了“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范围。 明确“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范围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市经适房的供应对象确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275元)的4倍,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具有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小套型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关于单套建筑面积,《办法》规定:经适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小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大套型住房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同时规定,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适房单套建筑面积。 实行政府指导价浮动不得高于3% 《办法》规定,经适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确定经适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房地产企业实施的经适房项目利润率及基准价格浮动幅度不得高于3%,市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适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对于经适房的交易,《办法》规定: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转让的,政府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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