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宅基地腾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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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查 自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一直是农村土地管理的焦点和难点。尤其是国务院批准成都重庆成为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意味着这里将成为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桥头堡”。在这样的背景下,垫江县国土资源局加大对农村土地管理难题的破解力度,前不久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抽取7个村社,对其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研。调研不仅摸清了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而且在完善宅基地管理上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垫江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面积达1518平方公里。全县辖25个乡镇、274个行政村,有29个社区居委会,1931个村民小组。该县现有农业人口795470人,拥有宅基地197408亩,人均宅基地面积达165.4平方米,按城镇化率计算,其人均宅基地面积达210平方米。 这次调研将下列情况纳入了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范畴:住房建筑基底面积以及附属用地的面积,其中包括自然附属用房,如院子、地坝、独立的厨房和畜禽圈舍、小区内的道路等与生活、生产相关的土地使用面积。 宅基地超标突出,七成为院子、地坝、道路、圈舍、厨房用地,而住房用地基本达标 调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既要有城乡接合部地区、经济相对较发达的村庄,又要有以农业为主的村庄的原则,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随机地抽取了桂溪镇城东村1社、太平镇松花村9社、周嘉镇均田村2社、高安镇合龙村7社、沙坪镇鼻桥村2社、永平镇金光村6社、白家镇三角村1社共7个样本,其中城乡接合部、经济相对较发达、农业为主的村庄各2个。 调查涉及居民356户,拥有宅基地387宗243.89亩,超标准占地现象尤为突出。在356户居民住房中,空置住房、一户多宅、超标准占地的宗数分别为43宗、31宗、289宗,面积分别为8.27亩、6.34亩、153.3亩。 存在问题的有332户,占调查户数的93.26%,其中超标准占地现象尤为突出,占到了所有调查户数的81.18%,超占面积达153.3亩。在7个调查点中,人均实际占用宅基地140.9平方米,其中城郊区、经济较发达区、农业区分别约为129.74平方米/人、156.76平方米/人、167.71平方米/人。 从上述数据分析不难看出,该县宅基地分布散、布局乱、利用率低,浪费现象十分突出。据调查,每个社都有20个~50个不等的居民点,而且一户一个居民点的现象不断增多。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村民纷纷从老院子搬出来在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方选址建房,在选址时依风水而建,你朝东我朝西,各占一方,杂乱无章。加之新建户的时间有早有晚,不能统一行动、整体搬迁,从而造成居民点散而乱的混乱局面,浪费土地现象日益突出。 “一户多宅”以及超标准用地形成原因很多,从调研的宅基地构成来看,主要是院子、地坝、道路、圈舍、厨房占用了大部分土地,而纯粹的人均住房标准基本与法定标准相近。调查发现,所调查社拥有的243.89亩农村宅基地主要由住房、院子、地坝、道路、圈舍、厨房等其他用地构成,居民基底宅基地面积仅占宅基地总面积的29.80%,人均42平方米;而院子、地坝、道路的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58.05%,人均82平方米;圈舍、厨房等其他用地占宅基地总面积的12.15%,人均17平方米。 调查数据显示,居民真正的住房所占用土地还不到30%,有70%的土地是院子、地坝、道路、圈舍、厨房等非宅基地所占。这种现象主要是历史原因形成,也有农民依法用地的意识较为淡薄,对统筹规划合理用地、节约集约依法用地和执行“一户一宅”按标准用地的认识不够,建住宅时随意选址,粗放用地的原因,以及国土部门、村社干部监管不到位、规划不到位等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