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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协继续炮轰:供电

2005-1-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80|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多次“进言”,反映省内个别行业部门利用垄断地位“盘剥”开发商的问题,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日前再次拿出新的调查报告,指责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一再禁止,但一些地方的供电部门利用权 ...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多次“进言”,反映省内个别行业部门利用垄断地位“盘剥”开发商的问题,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日前再次拿出新的调查报告,指责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一再禁止,但一些地方的供电部门利用权仗强行“三指定”。

省房协在给广东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称,地产开发中供电工程“三不指定”(不指定工程设计单位,不指定施工队伍,不指定设备材料)是国家早已制定的政策,政策的落实状况一直是开发商十分关注的问题。省供电主管部门也一再表示严禁“三指定”,并要求各级供电分公司采取切实措施放开用户工程市场,在客户用电工程中违反要求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今年10月份,省房协就此再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三不指定”政策的现象。


据调查分析,全省各地情况可分为三类:


一是“三不指定”政策基本上得到落实,且得到开发企业肯定。如:广州、深圳、珠海、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梅州、汕尾、河源、清远、东莞、潮州、揭阳、云浮等15市;


二是存在变相指定,如韶关、惠州等2市。在韶关市,供电部门为使“三指定”合法化,要求开发企业和供电部门签订一个“委托书”或“承诺书”,表面上由开发企业聘请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实际上仍然要由供电部门口头指定,否则,在供电项目工程验收时则无法通过。在惠州市,供、配电设计方面虽没有指定,但自从供电部门成立设计公司后,其他设计单位的设计图报审通过困难;


三是仍部分存在违反“三不指定”政策。如:汕头、佛山、阳江、中山等4市。如在佛山,省房协抽查了3家有在建项目的房地产企业,有2家指出存在“指定施工”或“指定材料”现象;阳江市开发商反映,供电部门指定材料价格过高;中山市的开发商披露,在一些工程上,供电部门仍指定配电房电路设计及指定高压室计量柜的购买。还有开发商揭露,虽然当地供电没有指定施工单位,并表明同意由开发商通过竞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但供电部门事后会有办法让开发商难堪。


广东省房协向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呼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各地供电部门真正切实落实“三不指定”政策,减轻住房建设中不合理的费用负担,维护开发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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