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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室温超标最高可罚款3万

2013-8-15 22:3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1| 评论: 0

摘要:   北京市发改委消息,从4月20日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向市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夏季公共建筑室温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违反此规定逾期不改正的, ...

  北京市发改委消息,从4月20日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向市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夏季公共建筑室温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违反此规定逾期不改正的,最高罚款3万元。

  将逐步建立能耗超限额加价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北京将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考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告。同时,北京将逐步建立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以及阶梯能源价格制度,多用能源的群体,须多付出一定的成本。

  此外,要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项目必须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民用建筑能源消耗状况将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全市范围之内,要建立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平台。有关部门应公开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

  新建保障性住房太阳能供热水

  同时,北京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公共建筑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违反此规定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和规划新城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应当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农民自建低层节能型住宅。

  此次征求意见截至5月4日,市民可通过市发改委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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