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要求建筑工地防洪应急有预案
摘要: 温州市建设局日前制定防洪应急预案规定,建筑工程台风、洪涝灾害发生后,事发企业须在2小时内将灾害信息向同级政府应急机构报告。 根据汛情大小,建筑工地防洪应急将按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发生重大汛情(Ⅰ级 ...
温州市建设局日前制定防洪应急预案规定,建筑工程台风、洪涝灾害发生后,事发企业须在2小时内将灾害信息向同级政府应急机构报告。 根据汛情大小,建筑工地防洪应急将按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发生重大汛情(Ⅰ级)时,由温州市建设局上报市政府、省建设厅,并立即启动市建筑工地防洪应急预案。建筑工程台风、洪涝灾害发生后,事发企业要在灾害发生后或接报2小时内将灾害信息向同级政府应急机构报告。同时,根据灾害等级实施相应的先期处置,组织灾害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工作。 预案还要求,重点加强临时搭建的办公室、食堂、民工宿舍、仓库及脚手架、防护棚、大型起重机械和未达到标准强度的工程部位、基坑、地下室、高层建筑等安全防范工作。据介绍,温州市建设局已成立防洪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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