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鼓励市区盖高楼建筑
4月27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曲靖市政府共建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在曲靖市召开,曲靖市副市长左伯俊在会议上表示,拟将土地管理绩效作为地方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将党政主要官员列为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出台一系列试点文件,创新土地管理机制。
曲靖启动土地管理试点工作 曲靖是云南省的人口大市,也是全省工业生产力布局的重点地区,随着一大批建设项目的启动,用地需求与供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特别是2007年4月12日,曲靖职教中心违法占地事件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公开曝光后,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对曲靖违法用地问题高度关注,把曲靖列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重点治理地区。 去年8月20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同意将曲靖市列为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地区,并确定了试点工作方案。 土地管理一把手负首责 据左伯俊介绍,目前的干部考核机制中,仍偏重以GDP等经济发展指标来衡量,而对耕地保护的考核权重几乎为零。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还片面地认为,保护耕地增加粮食产量,是为国家作贡献,对地方财政没贡献。 为调动各级领导在土地管理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曲靖市起草了专门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该办法提出,把土地管理绩效作为地方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以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为考核对象,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联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首次把党委主要领导列为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将被问责。 鼓励中心城区建筑“长高” 近年来,曲靖城镇化发展迅猛,但当地的土地利用仍处于粗放型状态。“部分领导干部用地观念陈旧,仍一味着眼于新占地、多占地、铺摊子,强调外延扩张;一些业主只盯着耕地和未利用地;上项目时不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左伯俊直言不讳。 新出台的规定将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鼓励中心城区建筑往高层发展,向空中“要地”。同时还有政策方面的倾斜。 对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100米以上的建筑,30米以上的建筑面积部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市、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小于100米的建筑,30米以上的建筑面积部分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市、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度小于50米的建筑,30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免缴25%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市、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修建多层工业用房,对修建3层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70%交纳;修建4~5层的按50%交纳;修建5层以上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00万以下投资不单独供地 将出台的文件还规定,对投资总额达不到500万元、用地规模5亩以下的以及在曲靖市中心城区和“两片四组团”规划范围内的投资强度达不到120万元每亩的工业项目,原则不再单独供地,鼓励其通过租赁标准厂房等方式获得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的多层厂房;用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工业项目一般不得分期建设;规定工业项目动工期限为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竣工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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