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建筑农民工管理机制推陈出新
上海以创新农民工管理机制为重点,从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建筑劳务用工、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入手,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和创新。这是日前从上海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暨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上海创新农民工管理机制的工作目标是:农民工工资上访批次和涉及拖欠人数比上年下降10%;90%以上工地使用用工管理系统,信息卡使用率达到70%以上;推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约率达到90%以上;工地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例最低达到25%以上,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比例不低于70%,总数达到30万人;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数量新增1000所以上,建立100所“农民工业余学校示范基地”。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陆鸣介绍,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上海将推行三大措施。一是要推行三项用工环境整治措施,明确务工人员劳动关系;推行建筑业劳动合同管理系统,结合新版劳动合同使用,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信息卡中记录合同主要内容,以形成闭合管理。规范劳务发承包行为。要求普及工地用工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作用,每隔一个季度发布未使用该系统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公示;推行劳务分包示范合同的使用,强化对分包合同的备案管理;完善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制度;每个季度开展劳务用工专项检查,结合投诉举报、死亡事故调查,开展对项目工地的抽查和巡查,遏制转包、违法分包、违法用工现象的发生。要求建立资质资格动态管理机制,促使劳务企业资质达标,重点抓好自有技术人员到位率,改变目前“空壳公司”、“挂靠公司”现象;对未达标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被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回资质证书;明确现场参建企业的责任义务,总包企业对进出场工人承担审核把关责任,分包企业必须提供符合管理要求的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强化总包负责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规用工行为追究总包管理责任。要求实行项目经理责任追究制,对违规挂靠、私接业务导致工资纠纷的项目经理实行通报和市场限入。 二是深化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继续教育三个层次的培训体系。岗前培训要求主动联系各区县注册的劳动企业,以企业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充分依托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由管理部门送教上门;由总包企业教育培训部门牵头,对企业使用的务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对工地持证人员比例的监管;继续通过日常培训鉴定、示范工程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在与劳动保障部门协商的基础上,落实补贴资金,明确区县指标,先行启动示范工程,年中开展竞赛活动,日常鉴定贯穿全年。继续教育要求深化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开展办学效果评估,在此基础上,开展百所“农民工业余学校示范基地”评比活动。 三是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试点。要盘活各区县劳务市场功能,结合信息系统使用,开展农民工就业登记,供用人企业在网上直接查询登记人员信息;不定期召开招聘会,鼓励总包和劳务企业设摊招人,对就业登记人员优先推荐;由管理部门牵头,特级、区属骨干企业与劳力输出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在当地开展必要培训,成建制吸收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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