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发生死亡事故很正常吗
请问鲁科长,从没有安全网的脚手架上摔下来的工人中,哪一个是本来就该死的?如果没有,你是怎样认定他们是在“正常性事故”中“正常性死亡”的? 6月13日《大河报》报道,据记者不完全调查,从5月3日至6月12日,在郑州市建筑工地上,已经因安全网缺失等原因出现4例死亡、3例重伤事件 。对此,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综合科科长鲁大志称,“建筑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是很正常的事,国家规定了建筑工地100亿元产值不能死5 人以上的指标,郑州市建筑工地一年死几十个人都在合理范围内,不要认为一发生死亡事故就是个很大的问题”。而河南省安全生产管理局调度中心的周先生说 ,国家根本没有这样的指标。对于记者“建筑工地死亡事故频发,你们是否调查了原因?采取了哪些预防措施”等问题,鲁大志不作回答。 一个专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的政府官员,不但对辖区内工地接二连三发生的死伤事故不反思,而且信口编造所谓“国家规定”,公然对媒体宣称“建筑工地发生死亡事故很正常”,实在令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府公务员! 作为政府官员,鲁科长理应比普通人更懂法、更了解国家政策、更具有善良和同情心,可他竟敢用谎话欺骗媒体和公众。那么,笔者想问鲁科长,你说的指标究竟来自哪个文件?何况,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关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为何鲁科长只拿这个指标说事呢? 请问鲁科长,从没有安全网的脚手架上摔下来的工人中,哪一个是本来就该死的?如果没有,你是怎样认定他们是在“正常性事故”中“正常性死亡”的?请问鲁科长,按照你的逻辑,哪个建筑工地不死人是不是就不正常了?一个郑州市的建筑工地,40天就4人死亡3人重伤(记者不完全统计)这样的数字难道还在“合理的范围内”? 笔者实在不解,这位鲁科长从事的是建设安全监督工作,可是,他对那些干着最累、最危险工作的一线建筑工人却是如此无情,对于本需要同情和帮助的弱势群体毫无怜悯之心,在多名建筑工人死伤的情况下竟表现得如此冷血,这到底是为什么?是他个人的品质问题,还是他所处的官场教唆了他?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冷血动物,不能再让他继续留在公务员队伍、继续从事建设安全监督的工作了,否则就是助纣为虐,就是让更多的建筑工人在“正常性事故”中“正常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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