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秀建筑及历史建筑终获名份
在城镇的发展当中,由于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误区,使得留存下来的历史建筑群落越来越少,保护好这些文化财富成了当务之急。7月14日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本月起,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正式施行,广西为此开展了第一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评定工作,并制定了详细评价指标。 评选不仅仅看“青砖红瓦” 广西现有一些比较有名的古城镇,如南宁的扬美古镇、阳朔的兴坪镇等,它们是我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与保护反而成为一对矛盾体。 为了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我区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从今年起,有关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分批选择符合条件的城市、镇、村,公布为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相关要求,制定保护规划并加以保护。 在一般市民的印象当中,历史古镇形象是有着青石路、旧码头和筒子楼的,但这些只是评选内容中的一小部分。根据自治区的评选办法,参加此次评选的市镇须具备浓厚的历史文化特色,它们不一定有“青砖红瓦”,但在历史上它们应该曾是区域政治中心、军事要地、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或者是少数民族宗教圣地和矿业采掘历史文化的传统宝地。 名城名镇名村要有规模 在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评选中,申报的对象还必须具备较大的规模,这可是硬性指标。其中城市现存的历史文化街区须在2个以上,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今后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评选工作,将以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自治区建设厅和文化厅以厅际联席会议形式,对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公布。符合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件的,将有望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名城名镇名村不搞“终身制”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称号并不是“终身制”,如果后期保护不好,将可能丧失名号。自治区建设厅和文化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对于已经不具备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件者,将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其称号。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