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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姜堰建筑业出新政促发展

2013-8-15 22:2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5| 评论: 0

摘要:   鼓励建筑企业、建筑能人最大限度地带领本地农民工外出施工,引导促进建筑业税收回流,搭建企业回乡纳税的桥梁。日前,江苏省姜堰市出台新政策,加快推进该市建筑业发展,巩固提升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 ...

  鼓励建筑企业、建筑能人最大限度地带领本地农民工外出施工,引导促进建筑业税收回流,搭建企业回乡纳税的桥梁。日前,江苏省姜堰市出台新政策,加快推进该市建筑业发展,巩固提升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的地位,进一步放大“建筑强市”的品牌效应。

  为鼓励建筑业税收回流,政策规定,建筑企业首次回姜堰市缴纳税收(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财政地方留成部分30%奖励给企业,以后,按上年入库为基数,比上年递增部分,财政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企业。该市建筑能人加盟外地企业回本市缴纳税收的,财政地方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建筑能人。

  鼓励建筑企业、建筑能人最大限度地带领本地农民工外出施工。特级资质企业带领农民工5000人以上,一级资质企业带领农民工2000人以上,二级资质企业带领农民工500人以上,每增加1人,财政给予奖励50元。建筑能人带领农民工500人以上,财政给予奖励70元/人;带领农民工200人以上,财政给予奖励60元/人;带领农民工100人以上,财政给予奖励50元/人。对于姜堰市建筑能人加盟外地企业回本市缴纳税收的,财政地方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建筑能人,用于扶持建筑能人发展。

  除鼓励建筑企业为家乡多作贡献外,姜堰市还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重视技术创新和质量创优出台奖励政策。

  鼓励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新开拓一个省外市场(以地市级为单位)的企业,当年承接项目合同额达到2亿元、3亿元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当年承接市外项目单项合同额达到3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建筑企业每完成境外工程施工营业额200万美元(外汇结算额)奖励2万元。

  鼓励建筑企业晋升资质。企业主项资质成功晋升特级、一级的分别给予政府特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鼓励建筑企业加快科技进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企业获国家级工法和国家级QC成果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省级工法的,每项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按申请费和实审费的50%给予补助。

  鼓励建筑企业多创精品工程。建筑企业独立总承包工程获得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企业60万元,建筑企业独立总承包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企业5万元,鼓励企业在本市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对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凡本市建筑企业在本市所承建的建筑工程获得国家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给予20 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给予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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