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建立农民工管理员制度
规范劳务用工 强化现场监管 每个在建项目部至少设立一名农民工管理员,指导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现场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监督财务人员直接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为规范建筑业用工管理,山东荣成建设局建管处出台《关于在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的通知》,严格落实农民工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该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整体教育素质低,法制意识薄弱,且流动性大,加上少数不法分子唆使部分不明真相的农民工向总承包企业或项目部“恶意讨薪”,影响着企业的声誉。此次设立的农民工管理员(简称农管员)制度,要求建筑总承包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职农管员,二级以上企业应根据生产能力、施工规模,设置专门的劳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农民工管理工作;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至少配备1名农管员,具体负责项目部各班组用工管理。外地进荣施工企业除工程项目部必须设置1名专职农管员外,驻荣分公司也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农管员,总体负责各项目部的用工管理。 农管员具体负责指导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重点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照,督促劳务企业与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审查备案;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每一名工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统一编号,建立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台帐,并按统一编号,为农民工制作胸牌,做到持证上岗;负责记录现场劳务人员每日出勤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编制工人月工资报表,在项目部施工现场宣传栏进行公示,并经项目部、劳务公司、务工人员三方签字确认;监督财务人员将工资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并留存签字、手印、照相等证据;按时登录荣成建筑业信息网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农民工信息及工资发放情况;预见性地处理农民工集中上访等不稳定情况,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农民工管理员设立后,要求各施工企业务于每月25日前将农民工信息上报该市建设局建管处,建管处将对农管员的设立及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设立农管员或农民工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将予以不良行为计分、暂停施工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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