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掀起违章建筑整治风暴
处罚对象首次包括参与违建的单位和个人,公职等人员参与违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0月14日,福州前所未有的大力度大范围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拉开序幕。这次政府是动真格了,发现国家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政府也绝不手软。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五城区。在该区域内未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均属违法建设。 10月14日,福州市政府专门发布《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通告》(第一号)(下称《通告》)。今后将继续出台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并以通告的形式陆续公布。 违建15日内不拆除 断水断电断气断信号 不及时拆除违法建设的,居住其中的人将无法生活。 《通告》要求,违法建设必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停止向违法建设提供相应服务。 此外,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部门不得核发工商、税务、环保、文化、卫生等证照。已核发的要予以注销。 鼓动暴力抗法者 依法从重处罚 通告指出,对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与违法建设 5年内不能参与招投标 参与违法建设的个人和单位也要追究责任。这是历年整治违建中未曾有过的举措。 通告称,凡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处罚,5年内不得在本市辖区内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 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继续参与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5年内不审批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公职等人员参与违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前,国家干部、公职人员等仗着自己的身份特殊,利用职权“寻租”,往往能逃过“违法建设整治之劫”。这次,他们也要“与民同罪”了。 通告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榕部队应积极开展自查清理,带头拆除违法建设。 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建时,如果以权谋私、管理不力、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相关 链接 鼓山最牛别墅去年拆除 2007年到2008年,福州市城管执法局多次拆除福州五四北某别墅小区里的违章建筑。据不完全统计,在该小区有22户别墅扩建、改建。价值数百万的新别墅,有的竟被业主全部拆除,重新打地基准备再建;三层高的别墅,加盖重建后,新房将近原别墅的两倍高;屋后的山坡绿地被全部挖去,再建一幢数倍于别墅大小的房屋…… [page title= subtitle=] 2008年4月,福州市晋安区政府拆除了“鼓山最牛别墅”,该别墅建于2005年底,是分属三户人家的联体别墅,占地4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2000多平方米,高达5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估计一平方米的造价为800多元,总造价达200多万元。 答记者问 整治重中之重 针对特殊人群 前所未有的违建整治风暴序幕已拉开。为何要进行如此大规模的违建整治呢?10月14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 记者:为何要开展这次专项整治? 负责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设的问题仍较突出。在未经规划许可情况下,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多争取拆迁补偿、出租违建房收取租金等利益驱使下,大肆建设违法建设。违法建设不仅有安全隐患,还容易成为黑工厂、黑诊所的集中地,成为“黄赌毒”的温床,还侵犯了城市的公共资源。这些依附在城市身上的“毒瘤”必须及时拔除。 记者:整治工作如何开展? 负责人:本次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立即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各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分三个步骤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即日起调查摸底,认定违建;11月上旬至中旬按职能分工下达整治违建任务;11月中旬至明年2月实施执法,对拒不拆除的实施强制拆除。 记者:如果公职人员等特殊人群也参与了违法建设,会受到什么惩罚? 负责人:针对特殊人群的违法建设整治是这次整治的重中之重。少数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党纪国法,进行违法建设,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旦参与违法建设,将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会员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