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规定》出台 百平米住房需配0.5―1个车位
新建、改建主、次干道原则上应当同时设置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在商业区、交通枢纽区、大型公建区等设置的行人过街天桥或者隧道,应当设置自动扶梯或者预留设置自动扶梯的条件……昨日起,《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开始在市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下月5日前向该办提交。 要点1 违法建设按查处时法规处理 随着经济的急速崛起,如何稳妥处理违法建设也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难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违法建设按照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认定和处罚;违法建设行为时间跨越两部或两部以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按照其中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认定和处罚。但是,如果按照查处时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构成违法建设的,则不认定为违法建设;如果按照查处时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较轻的,按较轻处罚执行。 要点2 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不得超280平米 广州城中村村民住宅普遍超标以及开发强度过大几成城市疮疤,也使旧城改造征地拆迁难度增加。 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独立式住宅基地,新增每户住宅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而宅前绿地、户间退缩用地均包含在户均总用地内。按此推算,村民独立式住宅不能超过四层。 征求意见稿同时鼓励在允许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区域建设公寓式住宅。在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的前提下,每户村民可以选择一套或者多套公寓式住宅。 要点3 住宅裙楼禁设商业用房 自从2000年开始,住宅禁商就引发持续争论,相关政策也多有反复。公共服务设施宜独立设置。经批准在住宅楼裙房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的,除规划确定的街区外,不得设置商业用房。严禁将住宅(含裙房)改为饮食业用房。 要点4 广场对外开放可奖建筑面积 为社会公众提供终日开放,能自由、便捷直接进入的广场、绿地公共开放空间(不包括建筑退让用地)的建设项目,可以适当奖励建筑面积,具体办法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要点5 百平米住房配建0.5-1个车位 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配建或者增建一定规模的停车场。住宅建筑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根据所处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0.5-1个停车位。 记者观察:穗“小产权房”现在违法将来也难合法 如何稳妥处理违法建设显然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而其原因主要在于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与经济的急速崛起出现某种程度的脱轨。在全国各大城市蔓延和已是既成事实的“小产权房”便是主要一类。 对此,国土资源部曾经多次明确“小产权房”不会“转正”,但有关“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呼声仍不绝于耳。今年6月,深圳市人大出台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就被媒体“误读”为“小产权房”有望率先“转正”。这也能从某个侧面说明这一呼声的支持度。 而对于违法建设这一顽症,征求意见稿提出,违法建设按照违法建设行为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认定和处罚;违法建设行为时间跨越两部或两部以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按照其中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认定和处罚。但是,如果按照查处时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构成违法建设的,则不认定为违法建设;如果按照查处时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较轻的,按较轻处罚执行。 那么,根据这一规定,若该规定通过审议,将意味着即便将来“小产权”房政策出现松动,广州现有的“小产权房”仍然会被认定为违建,也同样难逃查处。这应可理解为广州对于“小产权房”以及城中村等问题的又一道“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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