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亿汶川地震重建资金被违规使用
昨日,审计署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跟踪审计结果:发现违规使用资金2.30亿元。审计中还发现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这是继2009年9月14日后,审计署第二次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 2009年6月至11月,审计部门对规划总投资2607.72亿元的6960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中,审计署直接对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公告中称,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发现违规安排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等。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 此外,还审计发现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这些资金绝大部分已下拨到各灾区县,其中861.90万元已发放到个人。 审计发现,在72个重点项目和753所学校恢复重建工程中,有14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部分项目管理不符合国家规范、出现屋面渗水、天棚吊顶安装不牢或脱落等质量问题。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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