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拆除五类违法建筑
长春市召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会议。从会上了解到,从3月至9月,长春市将全面拆除城市违法建筑。此次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的重点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造成安全隐患的、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影响城市观瞻的、恶意抢建的5类违法建筑。 3月起开拆违法建筑 “各个城区对辖区内违法建筑情况都进行了摸底,3月份开始将依法对这些违法建筑全面拆除。”据市规划局局长王洪顺介绍,去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和《长春市开展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去年9月至今年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今年3月至9月为全面实施拆除阶段,10月至今年年底为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阶段。目前各城区、开发区已掌握所在辖区的违法建筑,召开全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动员大会后将对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拆除。 重点拆5类违法建筑 据介绍,此次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重点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造成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观瞻的违法建筑、恶意抢建的违法建筑。对依法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坚持自拆、助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原则,做好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督促其自行拆除;对于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拆除。必须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也要区分情况,做到人性化拆除,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化解到最低。 这些都是违法建筑 去年12月30日市政府印发的《长春市开展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拆除范围、重点及目标。拆除的范围:未依法经规划、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建筑均属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重点拆除的违法建筑包括,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等建设的违法建筑;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和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等建设的违法建筑;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建筑;居住区内擅自搭建、设置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城市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抢建、搭建的违法建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用地或者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建设的违法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抢建、搭建的违法建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用地或者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建设的违法建筑;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拆违要发动群众参与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由规划局及其规划分局(含各开发区)依照《城乡规划法》检查、发现、认定违法建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具体拆除工作由各城区政府和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查处违法建筑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据市规划局法规监察处处长杨云翔介绍,他们将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时限、拆除进展等,接受市民监督。 新闻链接 俩城区“拆违”情况 南关区:无情拆迁 有情操作 南关区对卫星路、繁荣路、四道街、五马路等多处市民反映强烈的到期未自拆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560余平方米。 据了解,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南关区坚持无情拆除,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对违法建筑坚决进行拆除,绝不手软。另一方面带着感情,有情操作。统筹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设身处地帮助无房可住的困难群众,确保不因拆违导致群众生活无保障。 绿园区:重点拆三环四环之间违法建筑 绿园区第一阶段的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并对已认定的违法建筑物履行了处罚程序。已经调查摸底完成的共有55户,建筑面积为3800平方米。目前绿园区已经着手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对三环、四环之间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清理。 目前绿园区确定两处至三处重点拆违街区,共调查475处,11800平方米,绿园区规划分局正在履行相关法律手续。西城国际公馆小区8处空中“三小”已经依法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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