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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老建筑该如何保护

2013-8-15 22:3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0| 评论: 0

摘要: 破旧杂乱的金口三路5号院 院内有的石雕破损、倒地,无人管理   金口路、大学路、福山路等路段的老建筑承载着我们脚下这座城市的百年历史,也是青岛“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特征的鲜明展现。 ...


破旧杂乱的金口三路5号院


院内有的石雕破损、倒地,无人管理

  金口路、大学路、福山路等路段的老建筑承载着我们脚下这座城市的百年历史,也是青岛“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特征的鲜明展现。在十一五规划期间 ,市规划局就将这些路段部分民宅纳入“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名单”,实施重点保护。如今,将近4年过去了,走访发现,不少优秀老建筑如今却面临着年久失修的困局。

  迄今,青岛市已有400多处老建筑列入优秀建筑名单,除了100多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较完好之外,另外300多处因没有立法保护而命途多舛。2010年3月至5月,青岛市的“十二五规划”正在进行市民建议征集,要想让这笔丰盛的历史文化遗产重现生机,我们还需要做些什么?

  >>>探访

  老金鱼池变成垃圾坑

  金口三路5号院落是一处历史优秀老建筑,面积有1260多平方米,是附近最大的一个院落。面对采访 ,房主之一佟大爷介绍说,这个院落最初是德国人建的特务营,有传达室、水牢,八一电影厂拍纪录片时还在这儿取过景。

  采访中,院落里另一位房主隋先生兴致勃勃地带记者参观。“我小时候院子里种满桂花,那边小亭子下面的地下室是当时特务营的水牢,现在也换上新门住上租住户了。院里原来还有个金鱼池,有喷泉,池边的柱子都是汉白玉的。”隋先生指着院落一角说,而如今,这个“金鱼池”已经被土掩埋了,里面散落着一些生活垃圾,有一段时间还有居民在池里种过黄瓜、豆角等蔬菜。

  据佟大爷介绍,金口三路5号院是老邮电局的宿舍,是个公房,1969年分给了职工,现在多数房主都在其他地方买了房搬出去了,留下来的多数是外来租住户,因此管理起来很不方便,更谈不上好好保护院里的文物。

  2008年的一天,“金鱼池”旁边一个刻有“山海小筑”的汉白玉球形石墩就失窃了,当时佟大爷还到八大关派出所报了案,后来无果而终。

  “我们这儿的住户买下了部分房子,但是院落还是单位的,单位不管,这些文物不是我们所有,自然也不能干涉什么。”对这次文物失窃事件,租住在该处的刘女士遗憾地表示。

  >>>调查

  现有维修“各自为政”

  金口三路5号只是目前“少人看护”的众多老建筑中的一个。采访中得知,对于当前老建筑房屋砖瓦风化,木柱腐蚀等现状,市民们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大家都知道“修旧如旧”一说,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砖石材料和建筑工艺都已失传,光凭居民的个人力量来修旧如旧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方力量介入并“埋单”。

  “每次老建筑的维修都能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但我们明显感觉到力量分散。一处老建筑在维修初期,有关部门总是说将会如何处理,但却没有一个监督机制,是否真的保护到位了,市民并不知情。”市民周先生建议,维修老建筑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或者引进市场机制进行合理运作;在一栋建筑进行整修的时候,文物专家和民间团体还应该参与进来监督,“希望青岛可以有个多方相关人士组成的专门团队,能够得到政府认可和支持,为老建筑的保护出一份力”。

  黄台路30号是一处很有特色的独门独户的小别墅,该处建筑也已被列入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名单。但当问及房主是否知晓此事时,一位女房主表示:“我只知道房子是受保护的,不能拆迁,但屋顶已经修了多次还是漏雨。”女房主还回忆说,2009年12月份,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人来询问要不要大修房子,居民都签了字,但直到现在还没下文。

  据了解,根据2009年12月7日颁布的《拟新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目录》,新增了黄台路历史文化街区。北沿贮水山路,南至大连路,西起无棣二路,东至登州路围成的一片区域,均被认定为黄台路历史文化街区范围。

  不过,在按照《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名单》采访黄台路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房主已不再继续住在老房子里了,多是把房子出租给商户做店面,或者外来务工人员,房子在使用过程中究竟受没受到保护,很多人无心过问。在这些区域,很多小型家政公司、中介公司都入住了老房子,在房屋出租中介的广告栏上还有很多黄台路优秀建筑等待出租。

  ■观点

  保护老建筑就是保护城市历史

  金口二路13号,是被誉为“紫菜养殖之父”的著名海洋学家朱树屏先生的故居。此处故居已被列入保护名单。

  4月6日下午,朱树屏的次子朱明表示,由于历史的原因 ,现在只有朱树屏故居的二楼部分,其产权归朱家所有,其他一楼部分则属于另外几户人家,“现在院子里私自搭建了很多小平房,乱得很”。“我认为,对于老建筑的保护,不仅要对其进行维修,还要将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一并清除,恢复原样。”朱明认为,城市老建筑是城市文化层次的象征,保护历史老建筑,其实也是在传承文明,非常重要。而保护这些特色建筑也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可以借鉴上海的做法,把一些文化名人的后代请回去住,”朱明表示,他手中有很多朱树屏先生遗留下来的文物,其中不乏有作为国家一级文物的蔡元培当年写给朱树屏的聘书,以及英国泰晤士报关于朱树屏演讲的资料、朱树屏曾经使用过的打印机等物品,“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把一楼建成朱树屏纪念馆,哪怕是花钱买下来也行”。

  朱明建议,政府投资也应当向老城区、老建筑的保护倾斜一下,通过政府、百姓的共同努力,将这些“凝固的艺术”好好保留下来。这是因为,建造于不同时期的诸多造型迥异、风格独特的建筑群体,是青岛近代历史发展的实证,保护这些特色建筑就是要留住一段历史,传承城市文明。

  ■探究

  耗资巨大是主要原因?

  作为国务院1994年审批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如何保护青岛的历史优秀建筑及其特色,其实一直是岛城各界关注的话题。2009年2月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2010年,又从市发改委获悉,老建筑保护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议题,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金口路、小渔山、中山路、观象山等八大老建筑保护区。那么,保护历史老建筑难在哪?

  据了解,目前优秀老建筑产权大都属于个人。“居民动迁耗资巨大,是绊住老建筑整修的原因之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称,一些老建筑成功整修后进行商业运作的,大都拥有产权且不涉及居民动迁,“之前湖南路附近的一些单位想动迁改造,贴出动迁告示后,因居民意见不一就不了了之了”。

  从市规划、文物部门了解到,如果要保护这些老建筑,每个小楼的拆迁改造费大约1500万元,400处老建筑的花销绝非小数目。不过,市发改委规划处工作人员梁士杰表示,可以把一层分给两家或者分给四家,这样平均下来,每户承担几百万元,相对来说还是有人能承担得起的,“也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让个人或企业买下来,做茶馆或者咖啡馆。比如老舍故居的二楼就要开茶馆,在未利用之前,有关部门已经投资1400万元进行维修了”。

  市人大代表王林曾在2009年青岛两会上提出建议,老建筑的房主只能维修,不能改造,但实际上很多房主没有能力修缮。所以,对于历史建筑,应有一部分公益资金投入。

  “修旧如旧”没有参照,也是老建筑保护的一大难点。比如总督府的筒子瓦,在更换一些风化破损的瓦片时,总有一些完好无损的老瓦片不知去向,其实,替代品颜色都跟旧瓦一样,是否可以在“修旧如旧”时,只更换其中一部分瓦片就行呢?

  ■建议

  加快立法设“护身符”

  了解到,与已经通过国家或省市认定的文保单位不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在法律上还存在空白,这或许也是当下问题的症结所在。文史学家鲁海据此认为,当务之急还是应该为保护老建筑立法。

  据鲁海介绍,对于优秀历史老建筑的保护,青岛市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现如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将这些老建筑先保存下来不受破坏。在他看来,通过房屋置换或许是一个途径。“五六年前,青岛市曾置换过第一批14栋老建筑,开发商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价格从居民手中购得,在改造过后又以单价3万元的价格出售,效果很好。”鲁海说,但在接下来的置换当中由于居民认为收购价格太低,第二批置换没了下文。

  关于老建筑维修,中国海洋大学文化产业系文物考古学专家陈杰认为,文物是建筑的附属部分,它的所有权属于建筑产权的归属者 ,如果居民只是购买了建筑的居住权而不是产权的话,对建筑内的文物是不负有修缮责任的。当然建筑里的住户有责任保持建筑的原状,如果建筑出现任何问题,比如年久失修等必须上报,不得私自更改建筑原形。

  陈杰认为,对于建筑最好的保护方法是有人居住,一处建筑,一个街区,一座城市都是如此,平遥古城是保护比较好的范例,城里的所有居民还保留着原来的住址,如果出现年久失修等问题,居民只要上报到相关部门,就会免费得到修复。

  采访中,市人大代表王林还建议,青岛市应该给老建筑做“动态”档案,比如什么时候维修过,经历过什么事情,维修时换过什么东西等等。

  而查询得知,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欧洲不少国家已经有了比较成型的方法,比如,德国就曾以1马克的价格将部分城堡租赁给个人,而租赁者必须负责老建筑的修缮、维护费用,实施效果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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