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对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节能监管
摘要: 为全面掌握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推动节能管理工作。日前,省政府决定,从4月份开始到11月底,对各市州城市规划区内2008年底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 ...
为全面掌握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推动节能管理工作。日前,省政府决定,从4月份开始到11月底,对各市州城市规划区内2008年底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 据了解,此次统计的范围为各市州城市规划区内2008年底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宾馆饭店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用房及其他公共建筑。高等院校由院校所在地市州政府列入统计、审计及监测平台建设范围。统计内容为建筑物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建筑详细名称、地址、竣工时间、建筑类型、功能、层数、建筑面积、供热(冷)方式等内容。建筑能耗,只包括建筑物建成以后,在使用过程中消耗商品能源的总和。主要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热水、照明、电气和办公设备自动化等方面的用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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