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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未完成建筑节能主要领导将被问责

2013-8-15 22:4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03| 评论: 0

摘要:   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将被问责。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陕西省将从四 ...

  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将被问责。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陕西省将从四个方面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确保2010年底前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陕西省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所有项目必须在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

  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公共建筑空调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根据住建厅安排,在2010年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期间,抽查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对空调温度设置与系统运行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通知指出,各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建筑节能的第一责任人,省住建厅将在6月上旬和11月上旬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的城市,严格责任问责,追究建设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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