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治理遗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摘要: 8月28-30日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遗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自2000年开始的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工程全部完成。 按照相关规定,此次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会议成立了竣工技术预验 ...
8月28-30日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遗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自2000年开始的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工程全部完成。 按照相关规定,此次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会议成立了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和竣工验收委员会。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督、质量抽样检测、运行管理等工作报告以及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通过充分讨论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漳河是海河流域南系的一条重要跨省河流,上游地区水资源紧缺,人均耕地少,上下游、左右岸发生过多起水事纠纷。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漳河上游水事纠纷处理工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实施了4期治理水事纠纷工程,夯实了工程基础,为解决水事纠纷创造了良好工程条件。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始终坚持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狠抓安全生产,加强合同管理,充分调动参建单位积极性,使工程建设圆满完成。 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遗留工程是第四期治理水事纠纷工程,水利部以《关于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遗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09〕374号)批准工程建设,工程概算投资2791万元,工程自2010年11月开工,2011年4月主体完工。工程主要任务是在一、二、三期治理工程的基础上,处理容易引发水事纠纷的边界工程,通过工程措施为消除纠纷隐患,预防水事纠纷的发生创造条件。自2000年实施一期工程以来,国家拨付漳河上游的治理水事纠纷工程累计投资8600万元,工程建设涉及晋冀豫三省五市县,是一项惠及各方的民生工程,工程的建成使漳河上游治理规划得到全面落实,使漳河上游水事纠纷隐患得到进一步消除,为解决省际水事纠纷、维护水事秩序的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工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