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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允许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2013-8-15 22:5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7| 评论: 0

摘要:   2010年5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日前,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相 ...

  2010年5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日前,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相关实施细则上报省政府,今后将允许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并享受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首次允许民间资本

  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市、县人民政府在建设政策性住房时,可以根据建设标准、建设成本、销售价格(含合理利润)等进行公开招标。民间资本可以直接参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也可以入股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此外,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政策性住房可以享受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可享受差别化信贷政策

  负责起草《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专家介绍说,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既能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又能促进民间资金流通。这位专家表示,《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鼓励金融机构向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的民间资本提供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先向其提供贷款支持,给予其利率优惠并延长其贷款期限。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还可以享受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和金融优惠政策。对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的民间资本,政府将优先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并在规划、土地审批、拆迁、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

  有利可图开发商感兴趣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管处副处长代弋戈认为,虽然政策性住房建设不以赢利为目的,但微利并不等于无利。以往,政策性住房建设完全靠政府投资,不必考虑经济利益。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之后,必须考虑投资方的赢利问题。“政策性住房经济回报率不高,因此要在政策上适当给予优惠。”代弋戈说。

  据了解,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政策性住房建设颇感兴趣。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晓进表示,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于给公司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开发项目。“如果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有利可图,那政策性住房也是不错的开发项目。”黄晓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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