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底开始,广州率先在全国开展的“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终于进行了成果评审,全市十区共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政策研究报告,广州将有望推出公共租赁房,以满足诸多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需求。
据了解,广州全市十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上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的家庭均被纳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范围。调查极其详尽,仅住房状况就包括:住平房还是楼房,是租房、借房还是自有产权住房,租房是租公房还是私房及其原因,住房的厨厕配套和住房完好程度。同时,还调查这些家庭成员的学历、就业状况、人员组成等等,以便制定不同政策。
住房困难家庭多是三口之家
调查显示,这些家庭人员组成以三口之家为主,“也就是说,目前国家有关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要求(50~60平方米左右)完全可以符合这些家庭需要”;这些家庭从地域上看,集中于越秀、荔湾和海珠三个区,而且以这三个区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最为恶劣;就业情况上,并非失业群体占据大多数,只是一小部分。
《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其中若干重要发现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报告显示市辖10区符合调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7177户基本符合广州市目前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现状。
“这一数据与此前万户调查显示的8.46万户相差不大,77177户更侧重于体现了有住房需求的这一群体的数量”。
《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研究报告》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较为系统地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就近居住或解决为“稍近”居住
据悉,此次调查有两项发现,一是在租赁、借住、购买房屋中,选择租赁住房的占了大多数,尤其是很多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又无能力购买或不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选择租赁住房,“其占比相当大”;另一项是就近居住的需求强烈,不少市民希望保障房离现在的住房不远,以利于就业、小孩上学。
对于前者,政策研究报告提出,广州可出台与北京政策租赁房类似的公共租赁房,其租金高于廉租房,但又低于市场商品房租金,“我们将其定义为租赁性保障型住房”;对于后者,研究报告认为,就近或者原地解决居住困难愿望比较难以苛求,只能通过利用闲置地块、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等等方式达到“稍近”解决居住的目的,比如,原先荔湾区的居民到越秀区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