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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运会场馆中标方案“海之贝”被否惹争议

2013-8-15 20:0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29| 评论: 0

摘要: 相关部门已介入招标方承认违约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被誉为未来深圳标志性建筑的“海之贝”―――深圳湾体育中心,于去年年底中标成为第 26 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要分会场起,就受 ...

相关部门已介入招标方承认违约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被誉为未来深圳标志性建筑的“海之贝”―――深圳湾体育中心,于去年年底中标成为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要分会场起,就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然而,事隔几个月,“海之贝”方案突遭弃用。此消息在坊间流传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据悉,国务院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此事。

  深圳南山区政府日前表示,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改变中标结果,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弃用“海之贝”方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指挥部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心水之作”遭废弃

  在今年的215,“鸟巢”中方总设计师李兴钢所在的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突然收到通知,要求与已经落选的一家日本设计公司设计方案“春茧”进行再深化、比选、审定。日本设计的方案,近日将被确定为最终的实施方案。

  得知“心水之作”被无情废弃后,李兴钢高呼不公的同时,很郁闷地叹息称“决不放弃”,将争取使自己的设计入选。

  李兴钢认为,既已经历了法定的评审程序并发布中标结果,无论从依法执政、维护政府公信角度,还是确保深圳城市形象工程和大运会万无一失等方面考虑,都应该尊重并执行原中标方案。李兴钢认为,“春茧”方案虽获专家投票数第一,但按评审办法规定,专家评审结果只是整个招标评审程序的第一步,并且在后续的公示和审批过程中不作排序,所以,该理由十分荒谬。

  李兴钢表示,废弃“海之贝”事情很蹊跷,理由不充分。李兴钢表示,擅自改变原招投标结果的做法是违法和违约行为,且未按招投标程序选定落选的“春茧”方案,再次违法。

  李兴钢介绍,得知“海之贝”无故遭废弃的消息后,相关方面已将此事反映到国务院,国务院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协调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司建设监理处处长逄宗展表示,“正在按国务院的要求办”。

  “海之贝”与“春茧”不同

  就方案的评审,指挥部认为评审专家水平高,评审结果是客观公正的,专家详细评定了方案的优缺点:

  在初期评选方案时,深圳南山区政府按照一般区级体育中心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主要考虑到“春茧”在造价上相对高一些,施工难度较复杂,工期较紧张。而“海之贝”在上述几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因此确定“海之贝”中标。

  331,深圳南山区政府正式通报,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改变中标结果,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指挥部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负责人陈韶安承认,废弃“海之贝”实属违约行为。对于是否违法,他表示,“我们愿意根据法规,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此事件是否影响政府公信力时,深圳市规划局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处长回应称,“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而选择‘春茧’,不会影响深圳政府的公信力,反而是为深圳负责的考虑,理由是能为深圳留下一个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

(信息来源:建筑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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