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正式实施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当今世界,能源供应已经亮起红灯,各国政府纷纷寻找新型环保节能措施,面对全球掀起的绿色节能浪潮,绿色建筑走上前台,成为不二选择,《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就是保证节能的“及时雨”。《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出台,见证了珠海法规节能的先见之明;也给细化、量化绿色建筑拓展了空间,发放了“省级通行证”。 能源增长远远跟不上消耗增长是严峻现实,因而有条件要节能,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节能。《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强制绿色建筑推广有着重大的国计民生意义,“绿色建筑”是节能的主力军,也是今后城市的文明标签;以法规强制绿色建筑节能是创新型执政智慧;也是培养绿色建筑民俗的“功臣”。 环保、低碳是物质文明的演绎版,浪费能源是野蛮、是愚昧,更是对物质文明的践踏。我国4%的GDP消耗了世界10%的电力,能耗是世界平均值的3至4倍,日本的11.5倍,美国的4.3倍,德国、法国的7.7倍;;用电浪费是我国民众的一大愚昧和不文明;绿色建筑通过法规推行不仅是保障国计民生,也是升华物质文明内涵 。 珠海素以“绿色城市”的著称闪亮全国,“最幸福城市”、“最宜居城市”等荣誉尽显珠海风采;当广东省实施《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时,《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实施已经将近两年,也就是说在法规性建筑节能进程中,珠海不仅领跑广东,也领跑了全国;此时,《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更进一步固化了《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的权威,必将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在珠海“锦上添花”。 2009年8月珠海颁布实施的《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规定,珠海市新建的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单位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新建建筑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将面临最高30万元的罚款, 同时实施无太阳能系统不验收。正是绿色建筑的推广,珠海能源紧张局面才得以改观,也才与大规模拉闸限电擦肩而过,其中蕴含的绿色建筑节能劳苦功高,却是鲜为人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