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奖励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近日,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进行奖励。 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应采用列入部、省节能技术公告的成套技术与产品,并根据工程实际满足下列应用要求: (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1.采用新型节能墙体、围护结构体系、节能门窗以及在建筑遮阳、屋面和楼梯间等方面使用节能技术与产品; 2.采用建筑空调、建筑照明系统等节能技术与产品; 3.采用适合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用能系统使用的先进技术与产品。 (二)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示范项目。 采用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和能耗监测先进技术与产品。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采用太阳能光热和光电、地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中的至少一项。 (四)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 采用“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绿色(低碳)建筑技术。 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条件: (一)新建、扩建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二)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专篇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具有经济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应用创新点。 (三)工程采用新型墙体材料且经市新型墙材办备案。 (四)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和能耗监测装置。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施工图审查文件和节能专篇(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三)主要应用技术和产品的相关资料; (四)新墙材的相关证明。 四、申报立项程序 (一)申报和初审。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后15日内,向市建筑节能办提出申请,市建筑节能办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审。 (二)立项公布。评审通过的工程,列入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由市建筑节能办予以公布。 五、对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给予不低于3元/平方米的奖励;对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给予不低于4元/平方米的奖励;对国家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给予不低于6元/平方米的奖励。同一项目获各等级示范工程称号的,按最高标准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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