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文归纳、整理了住宅电气设计中常见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关键字:住宅 电气设计 不符合标准问题
1.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BG50050—95第6.0.10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有些设计图纸仅标注上一级配电的出线开关,而在建筑物内却不设进线隔离开关,这样不便于检修室内线路及设备。
2.在线芯截面减小处、分支处或导线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后载流量减小处的线路,当越级切断电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路中断,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一、配电线路被前段线路短路保护电器有效保护,且此线路和其过载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二、配电线路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20A及以下的保护电器。三、架空配电线路的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GB50054—95第4.2.4条),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在线路的载流量减小处装设短路保护,例如一栋三单元六层住宅楼,三个单元采用链式配电,干线载面逐单元减小,却未在导线截面减小处设短路保护,违背了配电线路短路保护的规定。
3.电源进户处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而非N线重复接地。(JGJ/T16—92第14.5.3.1条)
4.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用电设备时,其N线或PEN线的截面不宜小于相线截面。 (JGJ/T16—92第8.4.11条)、《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第4.6.4条(以下简称《技术措施》)在TN系统中,中性线可流过不平衡电流,当回路中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时,中性线中电流的有效值可能接近或超过相线电流。
5.保护线(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GB50054—95第2.2.9条及第2.2.10条的规定。《审查要点》
6.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50054—95第5.2.8条、JGJ/T16—92第9.4.2条)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同时还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GB50054—95第5.6.30条)
7.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制楼板内的电线管最大外径不宜超过板厚1/3。(《技术措施》第5.1.9条)
8.电气立管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在共用部位。(GB50096—1999第6.6.4条)、《审查要点》
9.户内配电箱不宜设在建筑物外墙内侧,防止室内、外温差变化大,箱体内结露产生不安全因素。
10.住宅内插座低于1.8米时应采用安全型;在潮温场所,应采用密封式或保护式插座。安装高度距地不应低于1.5米。(GB50055—93第8.0.7条)
11.厨房插座距煤气立管、煤气表0.3米以上。《住宅电气设计安装图集 冀01ZD01》
12.卫生间的电气线路应成为线路敷设的末端。(《技术措施》第9.3.9条)
13.卫生间内任何开关和插座距成套淋浴间门口不得小于0.6米。(《技术措施》第9.3.9条)、《审查要点》、(JGJ/T16—92第14.8.2.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