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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将开展“百家名院百名建筑师”推荐

2012-3-2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06| 评论: 0

简介:为增强中华建筑文化的影响力,推动中国建筑设计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国建筑学会从今年开始将开展“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和“当代中国百名建筑师”宣传推介活动,助力中国建筑文化“走出去”。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 ...

为增强中华建筑文化的影响力,推动中国建筑设计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国建筑学会从今年开始将开展“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和“当代中国百名建筑师”宣传推介活动,助力中国建筑文化“走出去”。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甲级建筑设计院建筑创作方向工作会议上,副秘书长张百平向大家介绍,“本次活动不搞评比,不搞排名。中国建筑学会计划把“双百”活动作为一个长期的、系列的活动,以2-3年为一个周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突出地、全面地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宣传入选的设计院与建筑师。宣传推介活动包括出版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的《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图册》和《当代中国建筑师》系列丛书。”这也是中国建筑学会自1953年成立以来首次举办中国优秀设计院和优秀建筑师的国内外推介活动,学会表示以后将把“双百”推介作为长期活动来抓。
推介活动对“百家名院”和“百名建筑师”的推荐范围和申报条件作了明确规定。百家名院评选对设计机构的产值、规模、专业人员比例等不设硬性限定,鼓励民营设计单位和个人事务所积极参与,申报单位的信誉度将是重要的评审条件之一;百名建筑师评选要求申报者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目前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并在设计实践中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据了解,当选的百家名院和百名建筑师名单将于今年7月上旬出炉。中国建筑学会将通过出版图册、组织当选机构在国际上举办设计作品展览、组织当选建筑师国际巡讲等多种方式,积极扩大中国建筑设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推介活动介绍

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建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扩大中国建筑设计机构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推动中国建筑设计机构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中国建筑走向世界的步伐,中国建筑学会自1953年成立以来,首次举办中国优秀设计院的国内外推介活动。
中国建筑学会是国际建筑师协会和亚洲建筑师协会的国家会员,还与美国、日本、俄国、韩国、蒙古、匈牙利、波兰、希腊及香港等学会签订有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并与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学术团体保持着密切交往与联系。中国建筑学会将借助自身的地位和影响力,向国内外建筑界隆重推介“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
推介方式
(一)中国建筑学会组织编写中文和英文版的《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图册,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图册作为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对外宣传的礼品书,还将向国际建协108个会员国赠送此书。本书既作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学会之间信息交流的基本资料,同时也作为国际建筑界了解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的“指南”。
(二)组织当选单位在国际建协大会、亚洲建协大会、国际会议和中国建筑学会年会上举办设计作品展示和展览。
(三)在中国建设报、《建筑学报》、《建筑知识》、《建筑结构学报》、中国建筑学会网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四)中国建筑学会举办隆重的典礼,向当选“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单位颁发证书。
申报条件
欢迎各建筑设计机构自愿报名,鼓励民营设计单位和个人事务所(工作室)积极参与,填写《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2012)基本信息表》。当选单位的确定以弘扬中国优秀建筑文化、勇于建筑创新为基本标准,对设计机构的产值、规模、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完成工程项目数量等方面不设硬性限定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努力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筑文化,做到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精神,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中国建筑创作的繁荣,勇于打造建筑精品、提升建筑文化品位,凸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二)申报单位应是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填写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2012)基本信息表时,请注明团体会员证书号码(申请加入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请联系本会会员部)。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四)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出现过设计过失或工程质量事故。在业界和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信誉度。
(五)具有较强的专业设计和科研能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在建筑实践中遵循“实用、经济、美观”原则,积极推进新技术的应用,注重社会效益。设计的工程项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受到业主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七)曾获中国建筑学会奖项、国际设计奖项、省(部)级和国家级奖项的单位,可提供已获奖励的相关材料,但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工作程序
(一)2012年3月16-17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全国甲级建筑设计院建筑创作方向工作会议上,宣布“开展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宣传推介活动”决定。
(二)中国建筑学会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入围单位。向入围单位发函征集详细资料。
(三)中国建筑学会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根据入围单位报送的详细材料,确定当选“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单位名单。
(四)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推介活动的费用由参加活动的单位分担。
(五)中国建筑学会举行隆重的典礼,向当选“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单位颁发证书,同时举行《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图册》首发式。
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9人组成:
中国建筑学会代表2人
建筑设计院代表 6人
建筑院校代表1人
时间安排
2012年3月16-17日,启动推介活动。
2012年3月16日至4月30日,为申报受理日期。
2012年5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入围单位。
2012年5月中旬,通知入围单位并征集详细资料。
2012年6月30日,报送详细资料截止。
2012年7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确定当选“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单位名单。
2012年8-12月,编辑翻译印制《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图册》。
2013年初,举行颁证典礼暨图册首发式。
联系方式
地址:(100835)北京三里河路9号 中国建筑学会
(一)推介活动事宜,请联系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米祥友 金燕
电 话:010-88082241;88082242
传 真:010-88082243;88082222
电 邮:jinyan2224@163.com
(二)申请入会事宜,请联系会员部:
联系人:张和平
电 话:010-88082231
传 真:010-88082230
电 邮:zgjzxhh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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