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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街区制要避免大片土地出让

2016-5-29 21:4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06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日前,关于街区制的讨论颇为热烈。5月22日,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庄贵阳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助理研究员王苒指出,街区制主要是在新建住宅小区推行,这需要在城市新城区建设的规划之初,就按照街区制 ...

日前,关于街区制的讨论颇为热烈。5月22日,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庄贵阳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助理研究员王苒指出,街区制主要是在新建住宅小区推行,这需要在城市新城区建设的规划之初,就按照街区制、密路网的模式进行设计。避免大片式的土地出让,对于地产开发项目拿地、用地做出尺度和范围的限制,尤其是新城中心区,要做到布局科学、规划精准、用途明确,实现道路管网循环畅通、街区密度规模适当、公共服务便捷高效。

以下为文章全文:

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密不可分。现实中一些城市环境不好、交通堵塞,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与之前的城市建设不讲科学、缺乏规划有很大关系。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必须强化城市管理的系统性协调性,将建设与管理紧密联系起来,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街区制作为城市布局的一种形式,是指直接在城市规划的道路旁建设住房,城市街道作为划分住房区域的边界,不再设立成块的外设围墙的封闭式小区。这是提高城市公共路网密度、便利居民生活的重要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街区制的核心不在于围墙是否开放,而是反对现实中常见的“大街区”模式,鼓励尺度适宜、道路细密的“小街区”模式。街区制是一个系统而整体的规划,是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贯彻和落实。推广街区制是基于城市中封闭管理的小区过多、城市道路交通不畅、城市宜居程度下降等情况提出的,涉及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多方协调。

加强规划。街区制主要是在新建住宅小区推行,这需要在城市新城区建设的规划之初,就按照街区制、密路网的模式进行设计。避免大片式的土地出让,对于地产开发项目拿地、用地做出尺度和范围的限制,尤其是新城中心区,要做到布局科学、规划精准、用途明确,实现道路管网循环畅通、街区密度规模适当、公共服务便捷高效。

多规融合。街区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牵扯到不同权利主体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通盘考虑、多方协调,出台专门针对开放小区的包括物业管理、社区治安、交通法规、产业政策等在内的各种实施细则。

循序渐进。街区制主要针对超大规模的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封闭小区,这些小区往往横跨多个街区,造成城市道路梗阻。对其进行改善,能够疏通城市道路的毛细血管,释放更多公共空间,为道路畅通和居民生活提供便利。主管部门应在审慎考察和评估后,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开展。整个过程要循序渐进,在充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社区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有序进行。

动静结合。在开放街区的同时,要充分重视居民关注的噪音干扰、出行安全等问题。要考虑道路与楼房的适当距离,注重保护居民正常生活的隐私权;在小区内通行机动车应设置最高限速,保障居民尤其是儿童和老人的出行安全,同时采取措施降低交通噪音,让街区活起来、干扰降下来,实现动静结合。城市管理部门应做好小区居民文明出行的普及工作。

注重保护。在街区开放的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两个保护:一是保护居民的切身利益,二是保护历史遗迹和老建筑。在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尊重业主权利,因势利导。在对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对于有历史价值的老街区、老建筑要充分保护、区别对待,道路与历史遗迹之间要留出一定距离,可以优先畅通慢行交通,减少车辆通行带来的污染损害。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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