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小区一半以上建筑向南开窗
金科天湖美镇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技术通告”宣传贯彻建筑节能等新技术培训会上获悉,自2005年以来,我市有10个小区获得了“绿色生态小区”称号。分别是:龙湖南湖郡、金科十年城一期、金科十年城二期、金科天湖美镇、金科云湖天都、金科东方王榭、金科东方王郡、金科天籁城、宏帆半城中央(二期)、枫林秀水。 记者发现,这些“绿色生态小区”大多位于北部新区,且是近几年的新楼盘。它们在规划设计,景观打造等方面有一些独到之处。 绿色生态小区有些啥标准 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所谓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是指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住宅小区。 选址:要充分利用自然 生态住宅小区的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气候环境,保护自然水系、湿地、山脊、沟壑和优良植被,有效防止地质和气象灾害的影响。同时,尊重自然地貌,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自然资源。 朝向:60%开窗面宜南北向 为更好地采光和通风,生态小区内60%以上主要建筑物的主要开窗面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每套住宅的通风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 绿化:绿地率应不小于35% 小区环境绿化、生态景观设计与建设应尽量保留有利地形地貌,注重自然资源的组织、自然降水的收集利用、自然水系的生态性修复。同时必须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乡土植物。小区绿地率应不小于35%。 空气:室内环境污染先检测 小区工程验收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相关规定。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对周边噪声源进行测试分析,使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节能:雨水集中收集利用 应采用分质给水系统设计,有条件的小区宜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水质、水压、水量及水系统管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排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应采用中水或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雨水和污水处理后的回用和排放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供水应优先考虑节能供水。同时,小区节能灯具使用率须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