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违规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被罚4万
摘要: 摘要: 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连日来,海盐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开展突击消防安全检查,保障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
摘要: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连日来,海盐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开展突击消防安全检查,保障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消防安全管理6月25上午,检查组来到位于辖区滨海一号小区二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小区二期的建设单位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导致小区二期存在消防安全问题。 据了解,滨海一号小区二期工程是在2012年11月开工,是在2014年年底完成的土建,该工程90000平方。一共5幢,振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土建方。1至3号楼是18层,5至6号是19层至24层,高度大概是57至58米左右。通过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土建单位振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安装防火门应该是1700樘,但在消防验收时还有4樘没有安装;防火门上的闭门器、顺位器都安装了一半,闭门器很多都没有完全连接上门和门框,顺位器基本还没有开始安装。还有些防火卷帘都没有下来;消防电梯安装完成后,但供消防员操作按钮还没有装好;水泵房的反馈信息没有在主机上显示等很多问题。 考虑到施工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决定予以施工单位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立即整改。 下一步,大队将严把“审验”关,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加强消防突击抽查,对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消除源头性的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