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裁决撤销,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没有内部监督机制,只能由法院进行外部监督。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4条)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三)法律规定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6条) 1.没有仲裁协议;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责任编辑:北卡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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