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地方动态 浙江建筑新闻 查看内容

浙江“村霸”填河造地 水利局涉嫌不作为?

2015-3-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752|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摘要: 乐清市雁荡镇下塘村发生了一起“村霸孙明上非法填河造地、毁坏农田灌溉水渠等违法行为,在当地引起极大民愤。村民多次举报水利行政执法部门,为何查而不究? 为 ...

摘要:乐清市雁荡镇下塘村发生了一起“村霸孙明上非法填河造地、毁坏农田灌溉水渠等违法行为,在当地引起极大民愤。村民多次举报水利行政执法部门,为何查而不究?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全力实施“七大治水工程”,坚持依法治水、源头治水、系统治水、全民治水。可是在乐清市雁荡镇下塘村却发生了一起“村霸孙明上非法填河造地、毁坏农田灌溉水渠等违法行为,在当地引起极大民愤。村民多次举报水利行政执法部门,为何查而不究?

下塘河塘原貌 违建非法填埋的泥土石块

       非法填河造地违建 严重破坏“五水共治”

   乐清市雁荡镇下塘河塘是连接下塘村、捕捞村、靖底施村、陡门头村、樟下村、小岙村、环山村,历史以来,上述村庄的农田灌溉、养殖均离不开该河塘,下塘河塘也是雁荡的母亲河。

   本网记者近日接到雁荡镇下塘村民牟先生举报:称下塘村霸孙明上未经水利部门审批,于2007年12月擅自用泥土、石块等方式非法侵占填埋了约600平方米河道建坦造地,造成附近农田无法灌溉无法耕种,也影响涝季排洪。乐清市水利局在接到多次举报后,于2012年9月28日组织对村霸孙明上违法填占河道进行清除,恢复河道原状。可申请人到现场发现,水利行政执法大队只拆除几十个平方就走了?难道说执法部门就是这样“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吗?

                    红线圈内已竣工的违建花园 水利局推诿不拆的答复书

       村霸顶风违建私人“后花园” 水利局涉嫌不作为? 

     据记者向村民了解,自从2012年乐清市水利行政执法大队拆违走了之后,村民于2013年举报至温州市水利局,请求对村霸孙明上非法填河造地违建进行彻底拆除。可是温州水利局答复和乐清市水利局同出一辙: 

      1、 建议强制拆除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暂时保留。

    2、 因此河道属易违章点,拆除后极易发生再次违章。

    3、 乐清市水利局同时考虑行政执法费用等因素。

     以上处理意见真是可笑之极,非法填河造地违建,水利局就这样轻而易举敷衍了事,那我们行政执法部门还有法可执吗?更加可悲的是执法部门明知违建,却因其是易违章点就不再拆除?另外执法部门因无行政执法经费而搁置不管?

    因乐清市水利局的行政不作为?导致下塘村霸孙明上变本加厉,公然对抗《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在2014年10月乐清市“五水共治”清淤下塘河塘时,孙明上却敢顶风违建,并在原违建河道上进行二次扩大违建,并在周边筑起了围墙,建造属于自己的私人“后花园”。 这样的违法填河造地违建行为持续至今,仍未拆除?难道是水利行政执法部门有意庇护违法人?还是“任性”不作为? 

   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同志去年在温州“五水共治 建设美丽水乡”中特别强调:2015年是“五水共治”的巩固年、关键年和深化年。温州将继续按照《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以治污水为突破口,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大的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起,全面实施无违建河道,拆除市域内所有河道控制线范围内的违章。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个人和单位占用水域河道。非法占用填埋河道是破坏水利资源行为,政府执法部门应严厉打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

    乐清市雁荡镇下塘村霸孙明上未经水利部门审批,非法填河造地,藐视法律,破坏“五水共治”,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希望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看到此新闻能引起重视,严肃依法查处,强制拆除非法违建花园,还民众一个公道!预知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本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