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欠薪,一直是困扰农民工的难题之一,不少农民工为了讨回血汗钱,不惜采取非理性的方式,以身殒命者亦有之。
人社部最近一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22.8万件,占所有案件的67.6%,建筑工程领域依旧是欠薪“重灾区”。
 农民工讨薪 对于欠薪,承建商和建筑工人都有什么看法?记者分别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建筑工人眼中的欠薪:以工程量不够拒付工资不合理
建筑业利益攸关方太多
建筑工人杨蒙在建筑领域工作多年,深受欠薪之害,“简单地讲,建筑业的利益攸关方包括开发商、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包工头和农民工等。”杨蒙对记者说,“为何有那么多利益攸关方呢?农民工上面是包工头,谁需要包工头呢?是劳务公司,因为劳务公司一方面没有固定工人,需要包工头组织人力,另一方面劳务公司需要小包工头来垫资(一般是工人的生活费等)。”
“谁最需要劳务公司呢?是建筑公司,因为建筑公司想让工人劳动,而不愿承担工人在没有工程时的成本,用劳务公司分包劳务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极大节约了成本,还能让劳务公司垫一部分钱进来。同样,该建筑公司本身也是垫资进去的大户,而低成本、高效率更是开发商选择建筑公司的重要标准。”杨蒙说。在杨蒙看来,只有明白了上述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找到欠薪问题的根源。
“欠薪问题不是某个个人或者某个公司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长期关注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社会工作者李大君对记者表示,“明白了上面各方之间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欠薪问题其实是资金垫付和层层转包之后的一个必然结果。”
为何这么说呢?李大君告诉记者,从书面的合约形式看,开发商与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与劳务之间都有正式的契约关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通常会签订正规的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展,按一定的比例分期拨付。 但李大君同时表示,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期间不足的费用则由施工单位垫资。但在很多建筑工程项目中,垫付资金数年都无法追回的情况也比较多见。另外,劳务公司、包工头施工过程中,也都需要垫付一定的工程款和人工费等。
“所以说,开发商是欠薪问题的第一大推手,即使不是直接的策划者,在农民工欠薪的事情上,开发商是最原始的推动力量同时也是获益者之一。承建商是和农民工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我们要问的是,承建商面对的是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公司吗?”李大君说。
杨蒙告诉记者,由于层层分包,哪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支付了工程款,如果建筑公司、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中的任何一方“做了手脚”,都可能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钱。
讨薪为啥不走法律程序
农民工为何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欠薪问题呢?建筑工人何正文对记者说,“这条路太难走了”。
“首先是没有劳动合同。”建筑工人何正文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签订劳动合同并持有劳动合同原件的建筑工人比例只有5.1%,没有劳动合同的比例则高达95%(其中,签字被收走的比例为8%)。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到底是农民工放弃签订合同还是争取不到呢?何正文告诉记者,“我在好多工地干过,要不不给合同,要么就是我们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然后被收回,合同里约定的工资数额比实际的待遇要低得多。一旦遭遇讨薪,这份合同不仅不起作用,反而还被单位利用。”
“我们付出劳动,他们支付工资,天经地义。企业不做好考勤工作并及时与工人对账,工人自己做了出工记录,企业却拿不出自己的用工记录,这种情况下企业有什么资格嫌弃工人的记账本‘皱巴巴’的呢?”何正文反问道。
他说:“工人讨薪讨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而不是‘工程款’,以没有出足够的工程量为由拒付工资是不合理的。”
另外,法律程序复杂也是重要原因。何正文对记者说,“农民工讨薪,按说劳动监察部门是可以直接介入解决的,但是有一个模棱两可的规定,监察大队参与解决的是‘没有劳动争议’的案件,那么既然有双方僵持不下的讨薪,‘没有劳动争议’从何谈起呢?所以劳动监察几句话就把我们打发到仲裁部门。然后要经过‘一裁两审’之后,两三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即便我们打赢了官司,执行又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承建商眼中的欠薪:欠薪方大多没资质
农民工自身问题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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