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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楼被认定违建 业主抱煤气罐楼顶抗拆

2015-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11|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摘要: 昨日上午,十余人持煤气罐爬到黄圃镇大雁村一出租楼8楼。记者采访了解到,事情起因为大雁村10队的4幢出租楼即将遭政府部门强拆,出租楼业主及亲属为阻止强拆爬上楼顶。 ...

摘要:昨日上午,十余人持煤气罐爬到黄圃镇大雁村一出租楼8楼。记者采访了解到,事情起因为大雁村10队的4幢出租楼即将遭政府部门强拆,出租楼业主及亲属为阻止强拆爬上楼顶。

多名年轻男子站在相关楼房8楼楼顶,抗议清违队拆楼。

       记者了解到,4幢出租楼业主均为茂名人,他们分别通过大雁村村民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建设楼房用于出租。黄圃镇官方表示,该4栋出租楼属于违法建筑,系国土资源部卫星拍片挂牌督办的侵占农地,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报建手续的违法建设。行动当天,双方没有过激行为。黄圃镇方面通报称,先对上述违法建设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同时将与业户继续沟通,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劝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现场:部分业主被劝下继续商谈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黄圃镇大雁村10队的事发现场。记者看到,事发地点附近共有4幢出租楼,其中三幢高8层,一幢高7层。四幢出租楼的卷闸门上被喷涂着“违章建筑、随时强拆、停水停电、拆”等字样。此时,事发附近的路段已经被警方封闭,十余名群众手持数个煤气瓶分布在三幢出租楼的楼顶,不少群众在现场围观。据目击者甘先生介绍,他们从早上7点多便已登上楼顶,“他们之前就知道今天会被强拆,所以很早就上去了”。

       在僵持了一段时间后,部分业主被劝下并与政府部门就拆迁问题做进一步商谈,但仍有部分人员手持煤气瓶滞留在出租屋楼顶。

       事因:业主租地盖楼未办建楼手续

       2013年,茂名人陈光与黄圃镇大雁村雁一村民达成租地协议,承租大雁村东二路10队一处约36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楼,租期为60年,租金总额80万元。目前该处土地已经建成一幢八层的出租楼,总建筑面积2697平方米。除了陈光以外,同样来自茂名的李海龙和张国平等人也相继在该路段租下了土地,并相继建起出租楼。“建楼的时候没有办手续”,陈光的儿子陈嘉明告诉记者,在租用该地块时,土地出让方明确表态过“是宅基地,可以自由发挥(建房)”,所以在没有得到土地使用许可证以及未到政府部门进行报批的情况下便开始着手建楼。

       业主:手头仅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其他几名业主也向记者坦承,他们的确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证件,手里有的只是与大雁村村民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记者在张国平与一位黄姓村民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复印件上看到,黄姓村民将大雁村雁企10队分配的一块约157.5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张国平,转让期60年,土地流转总金额291375元。合同中规定,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以其名义建房,并按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建设所需的一切手续。此外,在该合同最后除了甲乙双方的签字,还加盖有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雁企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公章。

       业主已经交纳罚款为何还要强拆?

       “2013年的时候,黄圃政府就说我们是违建,就停下来了,但是后来交了罚款才又让我们建的。”在陈嘉明出示的一份收据上看到,2013年12月24日,陈光缴纳了175305元的建筑物办理报建手续保证金,收款单位为黄圃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交了罚款就可以建了,旁边有一家没交罚款去年就被拆掉了”,陈嘉明说,在他看来,因为没交罚款,邻居的建筑才被拆掉,而他们罚金交过以后黄圃镇相关部门就是默许了他们可以继续建设。

       去年4月份,黄圃镇综合执法局再次对陈光等四幢出租楼进行查处,并对上述邻居家的建筑进行强拆。“当时把我们的电和水都停了”,陈嘉明说,随后,他们拿着缴纳过罚款的收据去申请复电,也通过了申请。

       陈嘉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黄圃镇违法建设复电申请表》,申请表上显示,黄圃镇违法建设专业队给出的意见是:该单位已按照《黄圃镇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执行,符合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了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公章。“四家一起交了60多万元的罚款,后来再建也就没人管了”,一名业主表示,既然交了罚款后没人管了,为何又要强拆?

       陈嘉明告诉记者,即将被强拆的四幢出租楼总投资超过千万元,如果全部拆掉,损失将会让四个家庭无路可走,“每家都是几百万元”。有业主认为,如果政府在去年4月份就强拆,那么业主的损失会降低很多,“那个时候我们才建了两三层”。

       当时交的是“自拆违法建筑保证金”

       昨日中午,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新闻发言人陈先生在现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都没有,而且用的地还是农保地”,陈先生称,他们在2013年初就发现了该处的违建现象。

       “(2013年)2月份的时候就开始发停工通知,第二步又停水停电,甚至是暂扣了施工工具”,陈先生称,但这些措施并未能阻止违建继续,“他们改在夜晚、节假日施工,这个很难管”。

       对于业主提出的交纳罚款就让建楼的问题,陈先生则称,业主交纳的是“自拆违法建筑保证金”,并非罚款,“业主要是自己拆掉,这部分钱会退还;如果不拆,这笔钱就会划拨到强拆经费里去”。

       而对于《黄圃镇违法建设复电申请表》中恢复供电的说法,陈先生则称,恢复供电是为了保障出租楼内租户的安全问题,“出于人性化考虑”。

       黄圃镇:四幢出租楼侵占农地

       昨日下午,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通报称,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根据中山市的统一部署,该镇近期对全镇重点“两违”(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工作安排,于1月6日开展第一期“两违”整治工作,主要是对屡劝不听,屡禁不止,违法性质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的大雁村10队4栋高层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该4栋违法建设属于国土资源部卫星拍片挂牌督办,侵占农地,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报建手续的违法建设,建筑面积共6600多平方米。

       行动当天上午,4栋违法建设的业主安排了6-7人分别手持石油气瓶站在楼顶,另聚集多名群众在现场企图阻止强拆行动。出于群众安全考虑,工作组中止了强拆行动,并带离业主到镇综治维稳中心调解室进行沟通。行动当天双方没有过激行为。黄圃镇一方面对上述违法建设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另一方面,与业户进行再一次的沟通,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劝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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