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首例污染环境案宣判 老板乱倒废液被判刑2年
摘要: 摘要: 环境,关系着千秋万代,但有人为一己之私,肆意污染环境。近日,丰泽区首例污染环境案宣判,电镀加工厂老板龙某某一审被判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他乱倒废液,超标准257倍。 ...
摘要:环境,关系着千秋万代,但有人为一己之私,肆意污染环境。近日,丰泽区首例污染环境案宣判,电镀加工厂老板龙某某一审被判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他乱倒废液,超标准257倍。
小电镀厂污染环境
企业主因污染环境被刑拘 龙某某是湖南省人,去年3月份,他在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贤社区租下一民房,当做电镀加工厂的办公地点。而后,他雇用了一名工人,从事模具的电镀加工。
电镀厂老板乱倒废液被判刑2年 去年9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丰泽区环保局等部门查获了该电镀加工厂,并提取了生产过程中直接排放的废水进行检查。经鉴定,该废水中的六价铬浓度为51.61mg/L、50.61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257倍、253倍(国家规定的六价铬排放标准限值为0.2mg/L);总排水口废水样品的六价铬浓度分别为693.5mg/L、701.6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3466.5倍、3507倍。 法院审理认为,龙某某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含有六价铬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他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院一审判龙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龙某某并未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