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2007/04/17 【颁发文号】苏建村[2007]13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规划局、建设局(建委): 为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实施,满足农民建房需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农民按照规划有序建房。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一、基本任务 依据乡镇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村庄布点,安排村庄的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的布局,满足当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需要,引导村庄合理有序建设。 二、规划依据 1、乡镇镇村布局规划 2、《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2006年试行版)》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三、技术要点 1、尽量采用现势地形图,一般比例尺不小于1/2000。 2、预测村庄用地规模及用地拓展方向,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 3、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各类用地布局。 4、确定村庄主要道路框架。 5、提出相关的建设要求 (1)住宅。明确住宅设计原则(包括居住模式)、建设标准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公共设施。应明确配套设施的标准、类型、项目和控制指标,确定其布置的方式,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3)基础设施。应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的标准、等级、规模及位置,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6、明确村庄近期建设内容。 四、成果要求 1、规划说明,简要说明图纸表达的内容 2、现状图 3、平面布局规划图 4、基础设施规划图 五、验收和审批 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县(市)建设局进行验收,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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