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对房地产中介收费开展调研
摘要: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将要求 房地产中介 做好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和依据等向客户公示;并研究降低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 房地产中介 服务费。 根据2003年上海市物价局和市房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 ...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将要求房地产中介做好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和依据等向客户公示;并研究降低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根据2003年上海市物价局和市房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为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2%内 (含2%);房屋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为一个月租金标准的70%。 从2003年至今,随着房价上涨,按照2%比例收取的中介费水涨船高,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上海市人大代表孙洪林认为,中介收费应当与中介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相符合,现房价总体处于高位运行,应当对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下调,减轻购房者的交易成本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刚需消费能力。 自2003年《通知》发布以来,上海市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3至2009年,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实际费率平均为1.7%左右;第二阶段为2010年以来,由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势头得到初步控制,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业务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实际费率平均为1.5%左右。 上海市发改委表示,将对本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降低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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