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土房管局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强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向记者介绍了重庆市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老百姓购房权益方面采取的系列措施。 记者:目前商品房销售普遍采用预售制度,如何打消购房者对购买期房的担忧? 黄强:为解决商品房预售引起的市场矛盾,保护购房者权益,2002年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对商品房预售作出了规定。2012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预售制度。 记者:商品房面积计量,也是一个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重庆市如何破解这样的难题? 黄强:重庆是全国首个在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面积计价制度的城市,其目的就是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防范商品房面积短斤少两。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对此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要求商品房销售应当同时公布两种计价方式,即套内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面积纠纷时,以套内面积及其价格作为处理纠纷的计价依据。该项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让购房者进一步了解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商品房面积纠纷。 记者:信息披露方面,如何保证阳光透明? 黄强: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信息的监控管理,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预售信息的披露,减少商品房预售人与预购人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商品房预售矛盾,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商品房预售信息监控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了预售信息披露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制定了商品房预售信息监控实行商品房预售现场公示达标制度、商品房预售开盘方案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价格明码标价制度三项制度,明确了预售信息披露的内容、制作标准和要求,使预售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新修订的《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对此又作了强化,对预售商品房的公示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我们还建立完善商品房销售网络信息平台。对企业销售的房源、销售状况进行公示,方便购房者查询。购房者只要登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网上房地产”网站,就可查询到房源的详细信息,主城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大厅还设置了专门的查询屏,方便市民了解自己所购房屋的登记状态等。 记者:目前商品房交易中,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陷阱? 黄强:当前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主要有:一、无证预售;二、将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再次出售;三是将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四是采取承诺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等。为了让广大购房者充分了解商品房交易政策和规定,增加政策的透明度,提高购房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市定期不定期的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发布“防范商品房交易陷阱提示”,在每年的春秋两季房交会发放数万册的购房服务指南,提示广大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应注重防范购房风险,并提示购房者通过一“看”、二“查”、三“登记”、四“不轻信”四种方法保护合法权益。 “看”,指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易前,应仔细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则是要到交易管理部门查询看中房屋的具体状态,看看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经被出售等限制情况;“登记”,则是应要求开发商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合同,而不是开发商的纸质合同;“不轻信”,是对于开发企业所谓的“高回报、高返租”等虚假宣传则不要轻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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