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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知》明确2012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012-2-2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7|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上海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当前房地产上海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本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只会从严执行。 《通知》还 ...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上海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当前房地产上海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本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只会从严执行。
    《通知》还明确,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对房地产上海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合理解决部分廉租家庭因经济状况提高而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问题,对在外环线附近大型居住社区内、面向中心城区实物配租家庭供应的廉租住房房源,允许实物配租家庭在租赁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相关规定,申请购买。  
  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方面,3月份起将启动2012年的申请供应工作,执行新的准入标准。在房源供应上,今年新筹措的房源主要有闵行浦江鲁汇基地、浦东周康航拓展基地、松江泗泾拓展基地、嘉定云翔基地等项目。今年还进一步完善房源申请供应机制,对部分已开工但尚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房源,试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先申请审核、摇号排序,在房源达到预售条件后按规定选房购房。
 《通知》重申本上海市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于本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认定,是指具有本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上海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此外,本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上海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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